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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七旬大妈带着老伴,开着辆三无老头乐闯红灯,一正常行驶的轿车避让不及,撞了,

上海,七旬大妈带着老伴,开着辆三无老头乐闯红灯,一正常行驶的轿车避让不及,撞了,老两口多处骨折,他们出院第一件事就是把车主告上法院,索赔70多万,根据交警的认定,大妈负主责,车主因绿灯后没有减速,负次责,而法院最终判决出乎意料! 沈大妈70多岁,平时开着一辆没牌照、没保险的老年代步车。 她这车说白了,根本不能上大马路。但沈大妈不管这些,图个方便,经常开着它带老伴出门。 那天,老两口估计是急着去办啥事。到了路口,红灯还亮着呢,沈大妈却跟没看见似的,一脚油门,硬是闯了过去。 就在这时,侧面一辆小轿车呼啸而来,开车的是李小姐。 李小姐是正常绿灯通行,也没想到会有车敢硬闯红灯,虽然踩了刹车,但车速没减太多,砰一声,两车撞在了一起。 这一下撞击力太大了,老年代步车本来就没啥安全防护,简直像个纸盒子被撞扁了。 沈大妈和黄大爷被甩出车外,摔得那叫一个惨。救护车来的时候,两人浑身是血,话都说不出来。 送到医院一检查,老两口都是重伤。沈大妈两节脊椎被压扁了,左边肋骨断了七根,鉴定下来一个九级伤残、一个十级伤残。 黄大爷也没好到哪去,断了十根肋骨,也是九级伤残。 后来这老两口在医院里躺了大半年,光是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加起来就算了420天和240天的,医药费没少花。 交警很快出了责任认定书。交警认为,沈大妈开着不能上路的车,还闯红灯,是罪魁祸首,得负主要责任,占一半。 李小姐虽然是绿灯,但经过路口没提前减速,也有错,负次要责任,占三分之一。 黄大爷呢,因为坐了违规车辆,也被判了个次要责任,要自己承担六分之一的损失。 这责任划分一出来,老两口不服了,尤其是黄大爷,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还要自己担责? 伤好得差不多了,算账的时候到了。 老两口一纸诉状把李小姐、李小姐所在的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沈大妈索赔43万,黄大爷索赔27万。 在法庭上,沈大妈理直气壮,说我们是弱势群体,又是老人,被撞成这样,对方怎么也得多赔点! 他们把能算的都算上了,连以后可能还要治疗的费用都预估进去了,一口咬定70万不能少。 但被告方也不是冤大头。保险公司的人拿着条款一条条抠,李小姐的公司也觉得冤枉,说我员工正常开车,是你闯红灯撞上来的,凭什么要我们赔那么多? 法官审理后认为,交警的责任认定没毛病,就按这个来。 但是,对于原告要的那70万,法官砍了一些。比如什么二期治疗的营养费、护理费。 法官说:现在还没发生呢,以后再说,这次不支持。 《民法典》第1213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虽然沈大妈驾驶的老年代步车没有上路资格,但在事故定责中被认定为机动车,因此必须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由于李小姐车辆也投保了商业险,且需承担1/3责任,法院直接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35万元,体现了保险的风险分担功能,避免了李小姐个人陷入巨额赔偿困境。 其次,黄大爷作为乘客,因乘坐违规车辆被判自担1/6责任,这部分损失无法通过保险和对方车辆获得赔偿,只能由其自行承担,这也警示了乘坐违规老代步车辆的高风险。 最后的算盘珠子拨下来,数字让沈大妈两口子有点失落。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一共赔35万。其中给沈大妈21万,给黄大爷14万。 剩下的零头,因为李小姐是开车去办事属于职务行为,个人不用赔,但她公司得承担律师费,每人3000块,两人一共6000块。 加起来,被告方一共要掏36万出头。 拿到判决书,沈大妈心里难受了。70万的期望值,最后到手36万,这中间的30多万差距,就是闯红灯和违规载人的代价。 有人说,根据责、权、利相适应原则,交警的处罚并不合理,并不是谁的声音大谁有理,也不是无原则地保护弱势群体。“三无”代步车违犯上路且冲撞红灯,这应承担90%的责任,而轿车观察不够出意外,承担10%责任足矣。法院的判罚与法无据,应纠偏扶正,而不应错上加错。无原则的“和稀泥”体现不出法制建设精神,也是不负责的表现。 过这个路口李小姐怎么操作才能没有责任?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