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俩七旬老人开着没牌没保险没驾照的“三无”老头乐闯红灯被撞,骨折致残后告了轿车司机,一开口就要70多万,结果法院判赔36万——这钱到底该不该给? 事儿发生在中山北一路广中路那个路口,开老头乐的是沈大妈,快七十了,后座还载着她老伴黄大爷。红灯亮着,沈大妈直接就闯了过去,刚好遇上绿灯正常走的李女士,俩车“咚”一声撞了。 撞完之后,老两口伤得是真重。沈大妈腰上俩椎体压缩性骨折,左边七根肋骨也断了,医生说够九级加十级伤残,后续得420天才能恢复好,又是误工又是护理又是补营养。黄大爷更惨,左边十根肋骨全断了,九级伤残,也得240天才能下床利索。 交警来判责任的时候,没偏袒谁。说沈大妈开的车根本没资格上路,还闯红灯,负50%的主要责任;李女士虽然是绿灯走,但没减速,也没仔细看路,负33.3%的次要责任;连后座的黄大爷都有16.7%的次要责任——谁让他明知车不合法还坐上去呢。 老两口不服气啊,觉得自己是受害者,直接把李女士、她公司还有保险公司都告了。沈大妈单独要43万,黄大爷要27万,加起来70多万,里面还包含了没影的二期治疗营养费、护理费,意思是以后可能花的钱现在就得给。 结果法院没全认。法官一条条查账单,没发生的二期费用全给驳回了,只算实际花出去的合理损失。最后算下来,(核定总损失105万)总共赔36万。 这里面有门道,35万是保险公司出的,交强险加商业三者险一起扛了,剩下6000是李女士公司给的——给俩老人各掏3000律师费。李女士自己一分没花,因为她是上班路上出的事,算职务行为,不用个人担责。 有人说这是法院和稀泥,其实真不是。你想啊,轿车比老头乐沉多了,开得也快,真撞上了,肯定老人伤得重。法律有个说法,就是谁的车更危险、谁反应更快,谁就得更小心。李女士年轻,反应比七旬老人快,当时没减速,没尽到观察的义务,这才担了次要责任。 而且上海早就说了,老头乐不准上路,无证开这种车,最高能罚2000还能拘留。沈大妈又无证又闯红灯,错得明明白白。但法律也没不管老人的伤,就算机动车一点错没有,撞了人也得赔不超过10%,这次李女士有没减速的错,责任才到33.3%,不算多。 黄大爷这事也挺有意思,本来是乘客,结果也担了责。说白了就是他知道这车不合法,还坐上去,自己也得为安全负责,这不是说老人年纪大就不用担责了。 现在看,36万里面,大部分是保险出的,没让正常开车的李女士个人掏钱,老人也拿到了实际的治疗费,没白受那罪。但反过来想,要是沈大妈当初不闯红灯、不开没证车,也不会有这事儿。 你说这36万赔得合理不?是该优先考虑老人的伤,还是该严格按“谁违规谁全责”来?要是你遇上这种事,会觉得法院判得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