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亟需强化!(又一起养老机构火灾事故) 2026年2月2日15时,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一养老机构突发火灾事故,导致5人不幸死亡。 事故发生单位是一家“民非”性质的颐养养老院,此前曾因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等违规行为,被管理部门处以罚款。该养老院在齐齐哈尔市民政局备案,2025年11月在齐齐哈尔市民政局组织的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中获评“二级”。该养老院与一家医保定点医院注册地址相同、法人一致。起火楼层为三四层,一二层便是医保定点医院。养老院失火 该养老院建筑并非独立建筑,而是多业态混合建筑结构。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尚未公布。 依据国家民政部与国家消防总局联合制定的养老机构选址标准,养老机构一般应设于独立建筑内,设于多业态混合建筑的有严格审批条件。 近年来,养老机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2022年1月8日,湖南衡阳一康养机构发生火灾,8人遇难;2024年7月9日,辽宁铁岭市一老年公寓起火,2名失能老人死亡;2025年4月8日,河北承德市一老年公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0人遇难。这些事故原因并不复杂,均属管理不善的责任事故,说明这个行业的消防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养老机构作为人员密集场所,是消防重点管控单位。《消防法》及各级政府均有明确法规要求,各级消防和主管部门也重点监管,规章制度完备,监督检查到位。可为何此类事故仍屡屡发生?为何事故教训未被认真汲取?主管部门应深入剖析研究这些问题,从养老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的履职情况和职业操守入手,从养老机构的安全防护救援设施、能力、队伍等方面完善软硬件建设,补齐短板,实现本质安全。同时,强化养老机构审批标准体系建设,严格审批流程,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责任体系。构建批、建、管、查、护、救责任相连的安全保障网络,确保为失能老人营造幸福平安的养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