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春市中心城区公租房
您想了解的那些事
01如何在宜春市中心城区申请公租房?
答: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到公租房?如何提交公租房申请?入住公租房后要注意什么?上述问题此前已进行详细解答,具体见《公租房申请“三问三答”——如何在宜春市中心城区申请公租房?》
022026年宜春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摇号时间?
答:对获得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配租。
根据房源情况,通常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公开摇号配租,摇号配租采用全程公开、透明操作、现场摇号的方式进行,最近一次摇号已于2025年12月12日完成,2026年度具体摇号时间及结果将通过“宜春住建”微信公众号、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03符合哪些情形的家庭可以优先配租?
答: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城镇低保、8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本地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人保部门认定)、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荣立战时三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成年孤儿、三孩家庭(未成年),可享受优先配租。
04公租房房型是如何配租的?
答:单身家庭,配租一居室或单身公寓;两人(含)及以上配租二居室;三孩家庭配租二居室(含)以上。
05当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大于现有公租房源存量时,申请人入住公租房前可享受哪些政策?
答:在房源供应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摇号确定申请人的轮候序号。市住房保障部门建立轮候册,对申请人基本情况和轮候顺序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向社会公开。
轮候期间,申请人可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每位家庭成员可领取60元/月补贴,低保家庭成员可领取120元/月补贴。
06摇号配租确认后可调整配租房屋吗?
答:承租家庭人口变化、重病失去行动能力、二级以上残疾、年满80周岁等情形需调整配租房屋,或承租家庭之间自愿互换房屋的,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复核同意后,提出调整意见每个家庭在承租期间,原则只允许调整一次住房。
07承租人可以装修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吗?
答: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提交装修方案并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家庭对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了户内装饰装修的,腾退时不予补偿。
08宜春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房源租金标准?
答:1.北辰花园:锦绣大道147号,高层月租金4.3元/㎡,多层月租金2.65元/㎡;
2.东升花园:锦绣大道1019号,高层月租金4.3元/㎡,多层月租金2.65元/㎡;
3.怡兰花园:环城南路595号,多层月租金2.65元/㎡;
4.怡欣花园:环城南路517号,高层月租金3.6元/㎡,多层月租金2.65元/㎡;
5.怡和花园:锦绣大道669号,高层月租金9元/㎡。
注:以上多层公租房月租金为每平方米的基准价格,实际房租根据楼层的不同有上下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