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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对七旬夫妇,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在路口闯红灯横穿马路,与正

上海一对七旬夫妇,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在路口闯红灯横穿马路,与正常绿灯通行的轿车相撞。老两口重伤,轿车司机李小姐被认定担责30%。 经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需赔偿老夫妇36万元,李小姐公司承担6000元律师费。 判决一出,舆论哗然。 核心争议就一句:凭什么违法闯红灯的,反而能拿到高额赔偿? 从法律上说,判决有据可依: 1. 交强险“无责赔付”:哪怕对方全责,交强险也需在限额内赔付人身损害,这是法定保障机制; 2. 责任划分:交警认定轿车司机“未充分减速观察”,因此担次责。这是技术认定,却也成了很多人心中的“意难平”。 但从情理上看,普通人难以接受: “老头乐”本就不该上路,无牌无证闯红灯,是错上加错; 绿灯正常通行还要担责,仿佛守法成了“原罪”; 主责方获赔36万,让人担心变相鼓励违规。 这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法律在“生命权”与“路权”之间的艰难平衡。 交强险的设立本意,是保障事故中伤者能及时获救,哪怕对方是过错方。可当这套机制一次次被违法者“利用”,守法的司机就成了事实上的“兜底方”。 更值得警惕的是,“老头乐”这类车辆长期游走在监管灰色地带——生产销售未禁止,上路行驶不合法,出事却要机动车来担责。如果治理只停留在事后判赔,而不从源头规范车辆、强化违规成本,类似纠纷只会不断上演。 法律应当保护生命,但不该纵容违法。当守法者不断为违规者买单,规则的公信力就会悄然流失。希望这起案件不止于一份判决,更能推动对“老头乐”乱象的系统治理——道路安全,不能总让守规矩的人心寒。闯红灯撞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