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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大意了!”山西,一村医在给村民看病时,因未给其做皮试,便让儿媳给村民注射了头

“太大意了!”山西,一村医在给村民看病时,因未给其做皮试,便让儿媳给村民注射了头孢,最终导致村民过敏死亡。村民家人将村医及儿媳告上了法庭,最后因为村医省去一个皮试步骤,让自己和儿媳双双入狱! 来源:【深圳新闻网】 2025年1月16日,村民陈某因浑身疼、咳嗽,到村医景某处看病,要求开输液药后回家输液! 景某为其配置含有头孢曲松钠、地塞米松等药液的三瓶注射液体。随后,景某的儿媳崔某到陈某家中为其输液扎针! 当崔某注射第一瓶含有头孢曲松钠药液的液体后约几十秒,陈某突然出现呕吐、胸闷等严重不良反应! 崔某随即拔掉针头,采取心肺复苏、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并拨打120,但陈某最终还是抢救无效死亡。后经鉴定,陈某符合药物过敏性休克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景某作为从业多年的乡村医生,明知头孢曲松钠属于处方药,须由执业医师在专业医疗机构内开具使用! 却凭个人经验违反技术规范用药,未做皮试且在不具备抢救条件的场所给药,其医疗过错是导致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 尽管被害人本身有高血压等基础疾病,但这不能成为减轻侵权人责任的理由。景某的行为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至于崔某,法院认为她的行为属于偶发性帮助,主观上出于善意,未以行医为业,也不符合非法行医罪的“营业性”特征! 但她作为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明知药品来源非正规、环境缺乏急救设备,仍违反诊疗规范为被害人实施输液,与景某的诊疗行为共同构成因果链条! 法院明确指出,头孢曲松钠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皮试,医生有责任询问患者过敏史和基础疾病,并充分告知治疗风险! 在不具备抢救条件的环境中实施可能引发严重过敏反应的治疗,本身就是重大过错! 值得注意的是,景某已于2020年因年过60岁不再换证,却仍在家中给村民看病。他每月进购约500元药品,被害者陈某及其家人曾多次到景某处看病输液!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失效后继续行医,属于非法行医的灰色地带,也是此类悲剧的重要原因! 2026年2月,山西省襄垣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判处景某和崔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和2年1个月! 这样的判决也警醒着每位医务工作者,医疗安全无小事,程序规范必须严格遵循。村委会的墙上贴着一张褪色的告示,标题是“用药安全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