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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个天的大谱!北京,某公证处在银行存了1.8亿,需要用钱时才发现,账户内1.8

离了个天的大谱!北京,某公证处在银行存了1.8亿,需要用钱时才发现,账户内1.8亿的本息,仅剩44万。蹊跷的是,5年来,银行对账单显示正常。经查,资金早就被转移了,尽管所有证据都摆在面前,银行却不承认,甚至甩锅涉案职员:已精神失常,且早已失踪,客户经理已离职。公证处告上法庭,一审、二审被驳回,1.8亿资金无处追讨。 北京有家公证处,2013年的时候,在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开了个对公账户,专门存公证业务的收费款,前后分16笔存进去3.6亿,算是实打实的大额存款了。   本来这钱存银行,就是图个安全省心,毕竟银行可是公认的“资金保险箱”。谁能想到,这一存就存出个天大的窟窿,而且整整五年,公证处愣是没发现一点异常。 时间到了2018年6月,公证处想着这笔钱一直存在银行,利息也不高,不如拿出来做理财,多赚点收益,也好更好地开展业务。 当时,他们凭着银行客户经理李某送来的对账单,确认账户里的本息合计已经有1.8亿多,没多想就当场和大连银行签了理财协议,把这1.8亿全部投进了银行的理财产品里,全程都很顺利,银行方面也没提出任何异议。 可等到理财到期,公证处去银行兑取本金和收益的时候,银行却开始支支吾吾,迟迟不给兑付,问他们是什么原因,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一味地拖延。 这时候,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才开始慌了,意识到事情可能不对劲,赶紧派人去银行柜台,亲自查询账户的真实余额。 不查不知道,一查直接懵了,原本该有1.8亿多的账户,真实余额居然只有44万多,剩下的钱,凭空消失了。 这可不是小数目,1.8亿啊,就算是公证处,遇到这种事也得急疯,他们立马展开全面核查,这一查才发现,早在2014年1月,也就是他们在大连银行开户才一个月的时候,账户里的钱就已经开始被人擅自转走了,只是他们一直被虚假的对账单蒙在鼓里,压根不知情。 顺着线索查下去,事情的真相慢慢浮出了水面,原来早在开户才五天的时候,就有人冒用公证处会计的身份,拿着盖有公证处真实公章、法人章的假材料,从大连银行骗走了网银加密设备,仅仅两天时间,就把刚到账的4000万几乎全部转走了。 在这之后的四年里,这个人又多次用同样的手段,修改了账户的预留电话,一次次偷偷转走账户里的资金,到最后,这笔钱被分别转到了9家关联企业,还有大连银行原业务负责人罗某某和他母亲的个人账户里,相当于这笔钱,最终都进了私人腰包和关联公司手里。 更离谱的是,公证处这五年来收到的所有相关单据,包括19张对账单、32张利息回单,还有当初签的理财协议上的银行印章,经过专业鉴定,全都是伪造的,没有一张是真的。 而这些假单据,全都是客户经理李某这五年里,一次次上门亲手送过来的,就这么硬生生骗了公证处五年时间。 真相查明后,公证处拿着所有证据,找到大连银行要说法,毕竟钱是存在他们银行,单据也是银行客户经理送的,银行没有理由不负责任。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大连银行不仅不承认自己有任何责任,还直接否认了所有证据,被逼得没办法了,就开始耍起了甩锅的把戏。 银行说,涉案的原业务负责人罗某某,已经精神失常,被家人送进精神病院后就失踪了,现在没法核实相关情况。 而一直对接的客户经理李某,早就从银行离职了,这件事和他们银行没有任何关系,把所有责任都推到了两个已经“找不到”的人身上。 公证处没办法,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把大连银行告上了法庭,可让人失望的是,一审、二审法院都驳回了公证处的起诉,理由是这件事涉嫌刑事犯罪,要先处理刑事案件,再处理民事纠纷,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先刑后民”。 这就意味着,公证处想要追回这1.8亿资金,变得难上加难,几乎陷入了无处追讨的困境。其实大家可能不知道,“先刑后民”这种说法,往往会成为银行逃避责任的借口,因为刑事案件处理周期很长,拖得越久,储户追回资金的希望就越渺茫。 不过好在,这件事并没有一直僵持下去,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撤销了原审的裁定,指令北京金融法院重新审理这起民事案件,还明确表态,银行不能靠着甩锅和“先刑后民”的借口,逃避自己的法定责任。 目前,北京金融法院还没有作出最终判决,但这已经是很大的突破了,至少让公证处有了追回资金的希望,也给所有储户出了一口气。 其实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就算把钱存进银行,也不能掉以轻心,尤其是大额资金,一定要定期亲自去银行柜台核实账户余额,不能只相信客户经理送来的对账单,毕竟人心隔肚皮,再正规的机构,也可能出现内部管理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