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闹心了!河南,男子花200多万买了辆奔驰大G,才开了半年,朋友结婚被借去当婚车。当天是一个认识9年的朋友开着,谁知,他一时大意,撞上了路边的4辆车,自己的奔驰面目全非,光维修费就高达41万多。男子心疼的要死,但看在朋友的面子上,同意拆件维修,能省一半费用。谁知,车子马上修好了,朋友却来了一句,自己离婚了,净身出户,没钱。男子怒了,他明明有辆坦克500,分明是为了逃避责任假离婚,于是,将朋友告上法庭。 去年2月份,朱先生花200多万买了辆奔驰大G,开上路还没半年,心里正宝贝得紧。 十月份时,一个朋友找来,说结婚时想借他的车当婚车,撑撑场面,朱先生虽然心疼,但朋友开口,面子上实在抹不开,便答应了。 为了图个放心,他特地请了自己认识9年的好朋友孙先生,在那天帮忙开车接亲。 谁能想到,结婚当天下了点小雨,路面湿滑,开着开着,车子突然失控,冲向路边,一连撞了四辆停着的车。 等大家反应过来,现场已是一片狼藉。 据后来新娘回忆,当时车速特别快,跟车的朋友说开100码都追不上。 交警很快出了认定书:司机孙先生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这场意外让新娘又后怕又气愤,好好的一场婚礼差点就被毁了。 最心疼的莫过于朱先生,他的爱车损毁严重,从侧边到后轮刮坏了一大片,副驾驶玻璃也碎了,送到4S店一估价,维修费高达41万7千元。 朱先生心里像被刀割了一样,这新车自己都没怎么开过,就因为帮朋友忙,成了这般模样。 看在多年朋友的情分上,朱先生还是想好好商量解决,孙先生一开始态度还行,承认是自己大意,路滑加上车马力大,没刹住。 但他提出,能不能用拆车件,也就是用别人车上换下来的原厂件来修,这样费用能省一半,大概二十多万。 好好的新车变成“拼接”车,朱先生心里有一万个不乐意,但为了情面,他咬咬牙,还是退了一步,同意了。 车就这么放在4S店开始维修,眼看着快要修好了,孙先生突然找上门来告诉朱先生,说自己和媳妇离婚了,净身出户,现在实在没钱承担修车费。 这话像一盆冷水,把朱先生最后那点情分浇凉了。 他太了解这个朋友了,两人一起合伙做生意,孙先生明明有辆坦克500,就登记在媳妇名下。 朱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早不离晚不离,偏偏等到要付钱的时候离?他怀疑,孙先生这是为了逃避责任,办了假离婚。 更让朱先生恼火的是,孙先生后来的一些举动。 他去找婚庆主家开证明,想说明自己当天是“义务帮工”没拿钱;又想去调监控,似乎想找理由分担一些责任。 孙先生解释说,他只是想证明自己没获利,以及弄清事故当时的完整情况。 他还觉得很委屈,提起之前朱先生做生意缺钱时,自己甚至借网贷支援过他,本是过命的朋友,没想到对方会直接把自己告上法庭。 可这些在朱先生听来,都成了推脱和算计,协商时说得好好的一起承担,车修好了就说没钱? 心寒至极的朱先生,一纸诉状,将孙先生告上了法院。孙先生也表示,既然如此,那就一切按法院判决来,该赔多少赔多少。 《民法典》第120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本案中,朱先生将车辆交由孙先生无偿驾驶接亲,属于“借用”情形 。 交警已认定孙先生因操作不当负事故主要责任,孙先生作为车辆实际使用人,依法应对车辆损毁及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首要赔偿责任 。 朱先生无证据证明其存在明知车辆有缺陷、孙先生无驾驶资格或不适宜驾驶等过错,故朱先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孙先生以“义务帮工”“净身出户无钱”等理由推脱,不影响其法定赔偿义务。 朱先生有权要求孙先生赔偿车辆全部维修费用及相关财产损失 。 一场原本喜庆的帮忙,最终以对簿公堂收场,昔日称兄道弟的友情,在巨额的维修费面前,被撕得粉碎。 正所谓,亲兄弟明算账,朋友之间帮忙本是好事,可一旦涉及重大利益,一定要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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