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10月9日,陕西西安,一女子要举办婚礼,就邀请好友来当伴娘,而在结婚的当天,女子提出要拍合照,不料竟发生意外,导致好友摔成骨折,事后好友将女子和酒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2.8万元,而法院这样判了! 小周穿着洁白的婚纱站在镜子前,脸上写满了兴奋与期待。 为了这场婚礼,她准备了大半年,从酒店到流程,从伴手礼到背景板,事无巨细。 伴娘团,更是她最看重的一环。 小陈,是她多年的闺蜜。两人从大学认识,一起熬夜写论文、一起吐槽前任、一起幻想未来的婚礼。小周早早就跟她说:“你必须给我当伴娘,我的婚礼少不了你。” 小陈一口答应。 婚礼当天,小陈穿着伴娘礼服,忙前忙后,帮新娘提裙摆、整理头纱、挡酒、迎宾,几乎没怎么坐下歇过。 到了中午,婚礼流程顺利结束,亲友们开始用餐,摄影师却还意犹未尽,说:“新娘伴娘合影还可以再拍几张,刚才角度不够好。” 拍照地点选在酒店宴会厅的一侧休息区,那里摆着几张供宾客短暂休息用的沙发和椅子,旁边是落地窗,光线很好。 摄影师提议:“要不你们站高一点,层次感会更好。” 有人笑着说:“站沙发上呗,电影里不都这么拍?” 小周也附和:“对对对,拍出来肯定好看,快点,趁现在人少。” 小陈当时其实有点犹豫。 她低头看了看那张沙发,脚踩上去试了试,软软的。可看到大家都已经站好,摄影师在催,她也没多想,跟着站了上去。 就在快门按下的那一瞬间——“咔嚓”一声异响。 沙发突然发生位移,小陈脚下一滑,整个人失去平衡,重重摔在地上。 她甚至来不及尖叫,只感觉一阵钻心的疼从腿部炸开。 周围瞬间乱成一团。 “哎呀,摔了!” “快叫救护车!” “她还能动吗?” 小陈脸色煞白,额头全是冷汗,腿一动就疼得直吸气。 救护车很快赶到,小陈被抬上担架,送往医院。 拍片结果出来:腿部骨折,需要住院治疗,还得休养很长一段时间。 而此时的婚礼现场,新郎新娘已经顾不上喜不喜庆了。小周急得直掉眼泪,一边给小陈道歉,一边联系家属。 “都是我不好,是我非要拍照的。” “你安心养伤,钱的事我们再说。” 刚开始,小陈并没有多说什么。 她躺在病床上,腿被固定,心里却五味杂陈。 婚礼结束后,生活却被彻底打乱——请假、治疗、复查、康复训练…… 费用一笔一笔往上涨,工作也因此受到影响。 慢慢地,双方开始谈赔偿问题。 一开始,小陈希望能协商解决。 她算了一笔账: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康复费用,加起来 12.8 万元。 可当她把这份清单摆到小周面前时,气氛一下变了。 小周觉得委屈:“我也不是故意的,而且你自己也站上去了,又不是我推你。” 酒店方面更是态度强硬:“家具符合国家标准,是客人非正常使用导致的意外。” 几次沟通下来,谁也说服不了谁。 最终,小陈选择 起诉,将小周和酒店一并告上法庭。 消息传开后,身边不少人议论纷纷:“伴娘告新娘?这也太狠了吧。” “婚礼当天出事,新娘一点责任没有吗?” “酒店难道不用负责?” 法院受理后,展开了调查取证。 关于酒店:调查显示,涉事沙发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没有结构性缺陷,也非破损状态。 监控画面显示,沙发本是供坐卧休息,并非用于站立、攀爬。 关于事故过程:监控清楚记录了,小陈是自行站上沙发,过程中并未有人推搡、强迫。 关于小周:作为新娘,她并未直接实施危险行为,但确实是拍照的提议人,对风险缺乏提醒。 法院最终认为:这是一起 因不当使用公共设施引发的意外伤害,不属于酒店的管理责任范围。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小陈:作为直接行为人,自行站立在不适宜承重的沙发上,承担 70% 的主要责任; 小周:作为拍照提议人,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提醒义务,承担 30% 的次要责任; 酒店:设施合格、无管理过错, 不承担责任。 按照小陈主张的 12.8 万元赔偿金额计算,小周最终需要赔偿 约 3.84 万元。 判决一出,案子在网上炸开了锅。 有人说:“法律讲清楚了,但这朋友也算是彻底没了。” 也有人叹气:“一场婚礼,赔了钱,还赔了十几年的感情。” 曾经的闺蜜,如今只剩判决书上的“原告”和“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