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来了!从1号起,农民卖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要开具合格证明,不允许再像以前私自乱卖农产品。 简单说,以后农民卖自己种的菜、养的家禽水产,不能直接拉到市场就卖了。得先开一张“合格证明”。动作是要求开具证明,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这些吃到大家肚子里的农产品,是安全的、没乱用农药兽药的。 这个规定从2026年2月1号开始正式实行。根据新办法,卖菜卖水果的农民、合作社,还有收菜的商贩,都得遵守。你自己得承诺,卖的农产品没用国家禁止的药物,常规药物的残留也不超标。 那谁来开这个证明呢?主要是农民自己,或者合作社,根据他们自己的质量控制和检测结果来开。收购的商贩,如果拿不到这个合格证,就不能收农产品。 有网友第一时间就提出了很实际的问题:如果开了合格证,最后东西还是出了问题,比如吃坏了人,开证明的部门要不要负责?这个责任怎么划分,确实需要明确。 还有网友担心操作起来太难。农民,特别是上了年纪的,一大早三四点就要起来摘菜,五六点赶去市场卖。这时候谁去给他验证合不合格?验证的费用又该谁出?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困难。 说到底,出台这个规定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大家的食品安全。但关键是怎么落实,能不能落实。 一定要防止好的政策,到了下面变成“吃拿卡要”的新门槛,最后不仅没帮到老百姓,反而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伤了他们的利益。希望执行的时候,能多想想这些实际问题,找到既保安全、又便农民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