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七旬夫妇驾驶三无"老头乐"闯红灯与正常行驶轿车相撞致多处骨折,起诉轿车女司机索赔超70万!法院:赔付36万!女司机:闯红灯的是他们,我也受伤了,赔钱的怎么还是我?难道谁弱谁有理? 沈大妈开着她的“老头乐”载着老伴黄大爷,在中山北一路广中路交叉口闯红灯时,与李小姐的轿车相撞,老两口伤得不轻,身体多处骨折。 交警认定沈大妈开着无上路资格的车还闯红灯,负主要责任。但李小姐在绿灯通行时未减速行驶,也存在过错,承担次要责任。坐在后座的黄大爷也需承担一部分责任。 官司打到法院,老两口索赔70余万元。法院认可交警的责任划分,但只支持了合理部分的赔偿,二期治疗的营养费、护理费等诉求被驳回了。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35万元,李小姐所属公司承担6000元律师费。由于李小姐是职务行为,个人无需掏钱。 很多人觉得不理解,为什么明显是老人违规,司机还要赔钱?这里涉及到“优者风险负担原则”,轿车相比“老头乐”重量大、速度快,潜在破坏力更强,因此驾驶员即使在绿灯状态下,也被要求保持警惕,在通过路口时要注意观察并减速。 “老头乐”这些车往往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安全性缺乏保障,而部分驾驶员交通规则意识薄弱,闯红灯、逆行等行为时有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追责和赔偿都会很复杂。 法院确认了沈大妈承担主要责任,基于生命权优先和风险分配原则,认定李小姐需履行其作为交通参与者的高度注意义务。这不是简单的“谁弱谁有理”,而是综合考虑了各方的行为、车辆危险性以及避免事故的可能性下的综合评判。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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