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亿存银行5年剩44万1.8亿存银行5年剩44万!假单据骗哭公证处,银行甩锅失踪员工,最高法出手反转 谁能想到,公认的“资金保险箱”银行,能让1.8亿巨款凭空蒸发?北京一家公证处的遭遇,堪称现实版“理财惊魂记”,离谱程度刷新认知底线! 2013年,北京某公证处为妥善存放公证业务收费款,在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开立对公账户,前后分16笔存入3.6亿元。作为专业法律机构,公证处步步依规操作,本以为把钱存进银行就能高枕无忧,却没料到一场持续五年的骗局已悄然拉开序幕。 真正的“魔鬼细节”藏在对账单里。五年来,银行客户经理李某每季度都会准时上门,送上盖有银行公章的对账单和利息回单。单据上的余额清晰明了,利息计算分毫不差,账户状态始终标注“正常”。凭着这份看似无懈可击的凭证,公证处从未产生过怀疑,直到2018年6月计划将1.8亿本息转作理财时,惊天漏洞才被撕开。 理财到期后,银行迟迟不予兑付,支支吾吾的态度让公证处起了疑心。当工作人员紧急核查账户真实余额时,眼前的数字让所有人都懵了——原本1.8亿多元的本息,仅剩44万余元!近1.8亿资金不翼而飞,这绝非偶然。 随着调查深入,一桩持续五年的惊天骗局浮出水面。原来,开户仅五天,就有人冒用公证处会计身份,持伪造的公证处公章、法人章等材料,从银行骗走网银加密设备,两天内就转走了刚到账的4000万巨款。此后四年间,涉案人员又多次用同样手段修改账户预留电话,分批转移资金,最终将钱款流向9家关联企业,以及银行原业务负责人罗某某及其母亲的个人账户。 更令人发指的是,公证处五年来收到的19张对账单、32张利息回单,甚至后续签订的理财协议上的银行印章,经专业鉴定全是伪造的!客户经理李某上门送达的所有凭证,都是用来掩盖资金转移的假单据,这场骗局竟靠一张纸硬生生瞒了五年。 证据确凿后,公证处找到大连银行讨要说法,可银行的操作堪称“甩锅天花板”。面对铁证,银行不仅全盘否认自身责任,还抛出“神理由”:涉案业务负责人罗某某已精神失常,被家人送进精神病院后失踪,无法核实情况;而关键的客户经理李某早已离职,与银行无关。言外之意,这事儿跟银行没关系,要找就找两个找不到的人。 作为懂法的专业机构,公证处自然无法接受这种荒谬的说辞,随即一纸诉状将大连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连本带利2亿余元的损失。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一审法院采纳了银行“先刑后民”的说法,以案件涉嫌犯罪为由驳回起诉;公证处不服上诉,二审依旧维持原判,1.8亿资金的追讨之路陷入绝境。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起离奇案件将不了了之时,转机来了!公证处并未放弃,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审理后,直接推翻了一、二审裁定,给出了掷地有声的结论:民事纠纷聚焦公证处与银行的存款合同关系,核心是银行的资金安全保障责任;而罗某某等人的伪造材料、挪用资金行为属于个人犯罪,二者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不能用刑事案件为银行的失职“开脱”。 最终,最高法指令北京金融法院重新审理这起民事案件,明确银行不能靠甩锅和“先刑后民”的借口逃避法定责任。目前案件虽未作出最终判决,但这一裁定已然让事件迎来关键转折,公证处追回巨款终于有了希望。 这起事件之所以让人脊背发凉,不仅因为1.8亿巨款的离奇失踪,更因为它戳破了“银行存款绝对安全”的固有认知。公证处作为专业法律机构,尚且被假单据蒙骗五年,普通民众又该如何防范?银行作为资金“守门人”,内部管理竟混乱到员工能伪造公章、转移巨款而长期不被发现,出事后只会甩锅失踪员工,这样的“安全保障”实在让人难以安心。 无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这起案件都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存款不是“一存了之”,即便拿到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也需通过柜台、官方网银等多种渠道核实账户真实状态;企业对公账户更要建立多重核查机制,避免被虚假凭证蒙蔽。同时,也期待法院能尽快作出公正判决,让失职的银行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追回被骗资金,不仅给公证处一个交代,更给所有储户一颗定心丸——毕竟,资金安全才是金融机构的立身之本,容不得半点敷衍与失职。大家说是不是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