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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站老板猥亵女工后自杀,家属反告索赔54万!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朋友们,你们听

驿站老板猥亵女工后自杀,家属反告索赔54万!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朋友们,你们听说过“恶人先告状”吗?湖南最近出了件奇事,简直让人目瞪口呆! 一家快递驿站的年轻老板,在大年初一猥亵了第一天来上班的女员工。女员工父母找他理论,给了他两个选择:要么私了道歉赔钱,要么报警公了。老板选了私了,答应赔6万。可谁能想到,当天晚上,这个老板竟然自杀了! 更离谱的还在后头。老板的父母悲痛之余,一转身把受害的女员工一家三口告上了法庭,说他们“咄咄逼人”,把儿子逼死了,要求他们承担一半责任,赔偿54万多元! 天底下还有这样的道理? 事情得从头说起。2023年春节,18岁的女孩魏某,经人介绍到同乡宋某开的快递驿站帮忙。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下午,老板宋某就趁驿站没人,对她伸出了黑手。 女孩又怕又气,跑回家告诉了父母。哪个父母听到这种事能忍?魏某父母当即找到宋某。但根据后来法院查明的情况,这对父母异常冷静,没有打骂,只是平静地给了宋某两个选择:一是私下解决,道歉并赔偿女儿的精神损失;二是报警,让法律来判。 他们甚至几次劝宋某:“把你爸妈叫来,我们一起谈。”但宋某拒绝了,他选择了私了,道了歉,并同意了对方提出的6万元赔偿。 事情到这里,本以为就结束了。可当晚,宋某在朋友圈留下些感情受挫的言语后,竟然寻了短见。 悲剧发生后,宋某的父母无法承受丧子之痛。他们先是报警,指控魏家逼死了儿子。警方调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他们又找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明确说了三点: 第一,宋某的行为本身已涉嫌强制猥亵罪。 第二,魏家要求赔偿,是受害者权利,不是敲诈。 第三,宋某自杀,主要是自己感情问题加上害怕法律惩罚,跟魏家索赔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刑事的路走不通,宋家父母又走了民事的路,一纸诉状把魏家告上法庭,索要巨额赔偿。 这官司听着都憋屈!好在,法院的判决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法院说,判断要不要赔钱,核心是看魏家有没有过错。女孩魏某受害后告诉父母,有什么错?一点没有! 魏某父母呢?法院认为,他们为了女儿名声先协商,合情合理;给的选择“赔钱或报警”,都是合法权利;过程中语气平和,没威胁没动手;要的6万赔偿,也在合理范围内。反倒是宋某同意赔钱,主要是因为怕报警被抓,是自己选的。 至于宋某为什么自杀,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根本原因是自己感情不顺和害怕坐牢。 所以,法院驳回了宋某父母的全部请求,魏家一分钱都不用赔! 这个判决,可以说给所有人心头浇了一盆清醒的凉水。它响亮地告诉所有人:法律不认可“谁死谁有理”“谁惨谁占理”! 悲剧的起点,是宋某自己违了法。不能因为他最后结局悲惨,就让无辜的受害者家庭再来承担损失。女孩一家才是真正的受害人,他们用相对理性的方式维权,如果这样反而要被追责,那以后谁还敢站出来保护自己? 这件事也给我们普通人提了个醒:做事之前一定要想清楚后果,尤其是不能违法。一旦越了线,引发的连锁反应可能自己根本承受不起。同时,如果我们自己不幸受害,也要像魏某一家一样,保持冷静,依法维权,法律会站在正义的一边。 (本文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相关判决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