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一对再婚夫妻,为了讹诈网店巨额赔偿,上演了一出骇人的戏码。妻子特意花17元网购了一箱娃娃菜。货到后,丈夫将老鼠药掺入菜中,两人将菜清水煮熟后吃下。不久,他们出现全身出血的严重中毒症状,双双被送进ICU抢救。面对警方和媒体,他们坚称毒来自网购的菜,丈夫还特意描述“包装完好,用旧报纸包裹”,试图将线索引向商家。然而,警方深入调查后识破了这场“合谋中毒”的骗局,所谓“毒蔬菜”的源头,正是他们自己。结果,两人因涉嫌诈骗双双被刑拘。 据悉,2025年12月16日,一对再婚中年夫妻陈某波与杨女士,收到了一箱从某电商平台店铺网购的娃娃菜,价格不足20元。 当晚,夫妻二人简单地用清水烹煮了部分娃娃菜食用。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次日,两人双双出现严重身体不适,随即被紧急送医。 医院的诊断结果显示,两人系杀鼠剂(老鼠药)中毒,并因此导致了严重的凝血功能障碍,两人一度生命垂危,均被送入重症监护室(ICU)抢救。 杨女士更是声称自己在ICU治疗了一个多月才逐渐好转。 家中并无鼠药,日常采购也多在菜市场,这突如其来的毒源究竟来自何处? 夫妻二人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那箱网购的娃娃菜。 2026年1月初,杨女士出示了医院的医疗证明书,也向媒体展示了与电商客服的沟通记录,客服自然是对“菜里有毒”的说法予以坚决否认。 一时间,“网购蔬菜含毒,夫妻命悬一线”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公众的同情与对食品安全的担忧迅速汇聚。 1月12日,在身体稍有好转后,夫妻二人正式向警方报案,指控涉事电商商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警方迅速介入,对杨家留存物品进行检测,并受理了此案。 起初,案情似乎朝着消费者维权受损的方向发展。 杨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戴着口罩,详细描述了发病经过与网购细节,其丈夫陈某波也在镜头前补充强调,当时收到快递时外包装纸箱完好,内部娃娃菜由旧报纸包裹。 这一细节,一度让部分舆论推测,毒源可能来自于回收的、被鼠药污染的旧报纸。 然而,警方的调查并未停留在表面陈述和单一的物证指向之上。 2026年2月3日,案件迎来了颠覆性的官方披露,警方在进一步侦查中发现,所谓的“丈夫下毒”,并非谋害妻子,而是夫妻双方共谋的行为。 整个“中毒”事件,是陈某波与杨女士共同策划、实施的一出戏码,先由杨女士网购价格低廉的娃娃菜,然后由丈夫陈某波设法将老鼠药掺入,二人共同食用,制造出因食用网购食品而严重中毒的假象。 随后,他们利用这一“惨痛”经历,高调向媒体求助,并向警方报案,最终目的并非找出真凶,而是以此作为要挟的筹码,试图向电商平台或商家施加巨大压力,骗取一笔远高于菜价本身的“巨额赔偿”。 2026年2月3日,杨女士、陈某波夫妻二人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看待呢?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陈某波、杨女士均为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二人策划“中毒”事件,根本动机并非维权,而是意图以此为要挟,向商家索取本不属于他们的“巨额赔偿”,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明确。 客观层面,两人虚构了“因食用网购娃娃菜而中毒”这一根本不存在的事实,向医院、警方、媒体及公众隐瞒了自己投毒自食的真相,编织了一个完整的受害故事。 期间,他们通过向商家施压、向警方报案、借助媒体扩大影响等一系列行为,已经着手实施骗取行为。 而陈某波、杨女士虽向警方虚假报案称商家销售有毒食品,但其核心目的是“骗赔”而非使商家入罪,报案是其施加压力、促成赔偿的手段之一,不同于诬告陷害罪。 可见,陈某波、杨女士行为更符合诈骗罪的特征,若其虚假报案行为严重干扰司法秩序并造成严重后果,理论上可能构成牵连犯,实践中通常以目的行为即诈骗定罪,将诬告行为作为恶劣情节考量。 所以, 陈某波、杨女士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虚构中毒事实,企图以此骗取商家巨额赔偿,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具体到本案,由于警方的有效侦查介入,陈某波、杨女士未能实际取得其意图骗取的“巨额赔偿”,而未能得逞的原因完全属于其二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构成未遂犯。 综合来看,本案虽系诈骗未遂,但因其动机卑劣、手段危险、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巨大,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较大。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