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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女孩去零食店,被店员怀疑偷东西,店员直接扣着女孩,女孩感到身体不舒服,让妈

14岁女孩去零食店,被店员怀疑偷东西,店员直接扣着女孩,女孩感到身体不舒服,让妈妈来陪伴,店员却不允许她联系妈妈,后来女孩自证清白,他们才放女孩走,可女孩被深深伤害,她痛苦地说道:“同学们都在,他们会怎么看我,我要不要跳楼得了!”妈妈为女儿讨说法。 有网友表示:店员限制他人自由已经严重违法,并且小女孩未满18岁,须有其监护人承担女孩的所有责任,而店员拒绝小女孩通知母亲也是违法行为,必须追究该店员刑事责任!同时追究店家负责人的责任。 必须赔偿精神损失费!店员心咋这么坏!没搞清楚就限制女孩子自由找大人,一定让他/她吃个教训,免得以后还害别人呢。这时候才是《未成年保护法》该发挥作用的时候! 店员的违法行为以及对孩子造成的伤害,除了报警处理,必须要求店员登报道歉,手写道歉信张贴在店门口一个月时间,期间不得撕毁,如撕毁,则重新写张贴,恢复孩子的声誉名誉,这是至关重要的,其次才是赔偿事宜。 店员有怀疑可以叫停留人,去看监控回放有问题交警方处理,若看不出问题就应放人,这样无理扣人长达几时,店员行为变上非法禁锢犯法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