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14岁女孩被零食店店员冤枉偷东西,这事儿看得人心里揪得慌!仅凭摸货架摸包的动作就扣住孩子,不让联系家长还让孩子在同学面前受异样眼光,自证清白后一句误会就想了事,这哪是误会,是赤裸裸的伤害! 店员既没确凿证据,又不懂合法处理流程,凭主观臆断侵犯孩子的人身权益,青春期孩子的自尊心本就脆如玻璃,众目睽睽下的冤枉,远比打骂更伤人,孩子哭到说想跳楼,这份精神伤害根本不是一句道歉能抹平的。维权不是较真,是为了让孩子知道,被冤枉了有人撑腰,法律也明确规定,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有权索要赔偿,店家必须为自己的鲁莽付出代价。 更该反思的是,任何商家怀疑失窃都该走正规途径,不能把成年人的揣测,让孩子用自尊心买单。你觉得这件事里店家该做出怎样的赔偿和道歉才合理?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