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新规来了!从1号起,农民卖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要开

新规来了!从1号起,农民卖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要开具合格证明,不允许再像以前私自乱卖农产品。对于收购农产品的商贩来说,如果没有这些合格证,不允许收购农产品。   这新规是农业农村部早在2025年就发布的第4号令,名叫《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专门定在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说白了就是给咱们天天吃的农产品,办一张“安全身份证”。 可能有人会问,啥是合格证明,是不是得花不少钱、走很多手续才能办下来,其实完全不用操心。 这合格证明不用花钱,手续也特别简单,农民自己就能开,手写、打印都行,实在不会弄,村里还会设服务点,有人手把手指导。 开证明的时候,也不用写复杂的东西,就写上农产品的名字、数量、产地,还有自己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再承诺一下,没用到禁用的农药、兽药,常规的农药兽药残留也没超标,签上名就管用。 农业农村部会发布统一的模板,各地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简化,确保咱们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还有些农民担心,自己种的菜少,就几分地,平时在村口摆个小摊,或者赶大集卖一点,是不是也得开证明。 这点大家放心,新规有明确的豁免情况,个人自产自销少量农产品,每天销量不超过50公斤的,比如在路边卖自家种的10斤草莓、20斤白菜,就不用开证明,不耽误大家零星卖菜。 但要是批量卖给批发市场、超市,或者卖给收购商贩,不管数量多少,都必须开合格证明,不然人家不能收,菜也卖不出去。 再说说收购农产品的商贩,新规对他们的要求也很明确,从2月1号开始,不管是收蔬菜、水果,还是收畜禽、禽蛋、水产品,必须向农民要合格证明。 收到证明后,要么拍照留存,要么存原件、复印件,最少要保存六个月,不能随便丢。要是商贩不收证明,或者收了不保存,被农业农村部门查到,第一次会被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要是不改,就会被罚款,罚款金额在一百元到一千元之间,之前就有商贩因为没收证明被处罚过,这点大家可别不当回事。 要是商贩收了证明,发现内容不全、和实际农产品不一样,也得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告。 可能有人会觉得,以前没这个规定,卖菜、收菜都很方便,现在弄个合格证明,是不是多此一举。 其实不是这样的,以前没有证明,有些农民为了保鲜、增产,可能会用禁用的农药、兽药,或者过量使用农药,农产品流入市场后,要是出现质量问题,根本找不到是谁种的、谁卖的,消费者吃了不放心,出了问题也没法追责。 现在有了合格证明,就是让农民自己承诺农产品是安全的,倒逼农民规范种植、养殖,不用不合格的农业投入品,从源头保证农产品安全。咱们老百姓平时买蔬菜、水果,以后也可以问商贩要合格证明,看看是谁种的,心里也更踏实。 为了让新规顺利实施,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也会做好服务工作,会组织宣讲队,深入村里、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用大喇叭、贴明白纸、现场讲解的方式,告诉农民怎么开证明、商贩怎么收证明,确保大家都了解新规要求。 村里的服务点,还会给农民提供农产品快速检测、开证明指导等服务,年纪大、不会开证明的农民,都能得到帮助。 同时,农业农村部门还会和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加强检查,在大型批发市场设立联合服务岗亭,常态化查验合格证明,没有证明的农产品,不让进场交易,打通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的安全通道。 另外,新规还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生产批次开合格证明,做好开具记录,记录最少保存六个月,根据自己的质量控制情况或者检测结果开证明,不能随便开虚假证明。 要是农民开虚假证明,或者用不合格的农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查到后,不仅会被罚款,违法违规行为还会记入信用记录,以后享受农业相关政策、申报农业项目都会受影响。 还有一点要提醒大家,合格证明只针对新鲜的农产品,要是农产品经过加工,比如做成腌菜、果酱、腊肉,就属于食品范畴,不归这个新规管,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另外,畜禽产品比较特殊,除了要开合格证明,还得附带检疫合格证明,两样证明都齐全,商贩才能收购、销售。 总的来说,这个新规不是为了为难农民和商贩,而是为了保证咱们天天吃的农产品安全,让农民卖得放心、商贩收得安心、消费者吃得舒心。 从2月1号开始,大家都要按照新规来,农民卖批量农产品记得开证明,商贩收菜记得要证明、存证明,要是有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村里的干部,或者当地的农业农村部门,别因为不懂新规,耽误了卖菜、收菜,还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