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第一眼看到都炸了锅:2600块换11年自由,这法院也太狠了吧? 可当真相一层层扒开,所有人都闭了嘴——这根本不是“孩子闹着玩”,而是披着少年外衣的暴力惯犯,11年刑期,是法律算清的总账。 先戳破父亲那句“闹着玩儿”的谎言。刚满18岁的刘某,高考结束后五天内,伙同他人连续三次抢劫,用殴打、胁迫的方式逼受害人交出手机、现金,累计到手2600元。更可怕的是,他不是一时冲动,此前两年里还犯下五起寻衅滋事,随意殴打同龄人,劣迹斑斑。法院审理查明,他是抢劫主犯,还叠加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才定下11年。 很多人不懂,抢劫罪从不是看钱多少定罪,它是行为犯,只要动手施暴、胁迫抢钱,哪怕一分没抢到也构成犯罪。而刑法明确规定,多次抢劫(三次及以上)属于加重情节,量刑起点直接跳到10年以上。也就是说,单是三次抢劫这一条,就够判十年起步,再加上寻衅滋事的刑期,11年已是综合退赔、谅解后的从轻结果,半分没多判。 最让人揪心的,是这位父亲的认知偏差。把暴力抢劫说成玩伴嬉闹,把屡教不改当成年少无知,这种无底线的纵容,才是把孩子推去监狱的推手。18岁早已是承担完全刑事责任的年纪,不是可以肆意妄为的挡箭牌。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不保护以未成年为名的恶;社会宽容少年犯错,不宽容少年施暴。 这案子吵到最后,没人再喊“判重了”。大家看清的,是金额是表象,恶性是本质;是家长缺位的教育,比法律的惩罚更可怕;是每一次对小恶的放任,最终都会酿成无法挽回的大错。11年牢狱,赔的是2600块的债,赎的是践踏规则、伤害他人的罪。 你觉得,这判决真的冤吗?是法律太严,还是家长的溺爱毁了孩子?少年抢劫重判 法不容少年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