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转走220万存款自己花员工转走220万存款银行不愿赔偿
1月31日,有媒体报道,内蒙古的朱女士将75万元存入银行,帮她办理业务的银行员工孟某芝却转走了她的存款,受害储户有11人,涉案金额高达220余万元,且已被其挥霍,无法追回。
银行不是员工孟某芝的银行,储户选择的是银行而不是银行的员工。银行之所以成为银行,这是信用背书。如果出了事儿,把责任推给员工,这算怎么一回事儿?如果法院认为银行没有责任,法的保障信用又在哪里?
如果以涉事员工孟某芝在离职待岗期间,还能穿着制服在网点“上班”,办理理财业务,还能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利用柜台转走储户巨款 。这只能说明这家银行在人员管理、权限控制、交易监控存在巨大的黑洞。
让储户分辨在银行物理空间里,辨别员工真假,这是完全放弃了银行严监管的信用准则和对法律规定的“表见代理”制度的毁灭性颠覆,甚至破坏了社会秩序的最根本的基石,完全否定了银行的“信用中介”的功能,这个破坏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