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抢了2600块,判11年?太重了吧!”陕西,18岁男生抢劫2600块钱,老爸认为这是孩子之间的闹着玩儿,可结果呢,法院给这男生判了11年,那这事儿到底冤不冤呢? 那张判决书薄如蝉翼,似轻飘飘的纸片一般。然而,其上的数字却重若千钧,沉甸甸的分量足以将一个家庭彻底压垮。左边的天平上放着“2600元”,这是涉案的全部金额。右边的天平上压着“11年”,这是法院给出的刑期。 当你现在的日历翻到2026年1月,回望这场始于2024年夏天的悲剧,依然能感到那种剧烈的痛感。那一年,陕西少年王某刚满18岁。高考结束的那个夏天,空气里本该弥漫着烧烤味和对大学的憧憬,但他却把这股躁动用错了地方。 因为沉迷网游和赌博,王某背了一身债。为了填窟窿,他和两个所谓的“朋友”凑在一起,合计出了一条“来钱快”的路子。 在短短5天时间里,这伙年轻人把黑夜当成了猎场。他们恶行累累,连续三次作案,专在月黑风高之际,将贪婪歹毒的目光锁定于形单影只的夜行者,鬼祟出手,令人胆寒。每一次,王某手里都攥着刀。在那几晚的癫狂行径里,他们肆意妄为,共劫掠到2600元钱财。更为恶劣的是,还在过程中致使一名受害者皮肤被划伤,其行令人发指。 钱到手还没捂热,警察就到了。于派出所,乃至后续庭审现场,令人更为惊愕的并非案情本身,而是王某父亲的反应。其表现,着实出乎众人意料,让人不禁为之侧目。 这位父亲并未即刻向受害者致歉,反而带着近乎天真的狂怒咆哮起来,那失控的模样,全然不见应有的冷静与担当,令人唏嘘。“就是孩子闹着玩啊!”他的声音在走廊里回荡,“一共才抢了两千多块钱,又没出人命,至于吗?” 在他眼里,儿子还是那个需要被原谅的顽童,哪怕手里拿着刀,也只是“不懂事”。他反复向法官求情,试图用“刚成年”、“朋友义气”这些词汇,为儿子换一张免死金牌。 可惜,法律的算术题,从来不是这么算的。 如果你按单价计算,2600元除以11年,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昂贵的罚单。很多人在网上吵翻了天,觉得这简直是“大炮打蚊子”,甚至有人拿贪官的量刑来做对比,替这孩子喊冤。 但法官手里的法槌,敲碎了这种简单的加减法。根据《刑法》第263条,抢劫罪从来不是单纯看你抢了多少钱,而是看你干了什么事。 这是一道关于“底线”的乘法题。王某触犯的核心红线在于“多次抢劫”。在法律的天平上,“3次”是一个极其恐怖的阈值。一旦跨过这个次数,无论你抢的是一块钱还是一万块,量刑的起步档次直接拉升至“十年以上”。 更何况,他还叠加了“持刀”和“致人轻微伤”的情节。这已经不再是简单的侵财,而是对公共安全的持续狩猎。最终,法官驳回了父亲的全部辩解。经审理,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以五千元罚金,以彰显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这11年,判的不是那2600块钱,而是对“5天连续3次持刀作案”这一惯犯行为模式的定性。 真正让人后背发凉的,其实是那位父亲口中的“闹着玩”。这三个字,暴露了某种巨婴式教育的致命缺陷。 在他的认知里,18岁还是个可以躲在父母羽翼下撒娇的年纪。但在法律的疆域里,18岁是责任的绝对分水岭。这一天过了,你能投票,能签合同,能贷款,自然也能坐牢。 当父母习惯了把孩子的犯罪行为降格为“调皮捣蛋”,社会就只能被迫充当那个严厉的教导主任。 如果不判这么重,后果会是什么?我们可以反向推演一下。如果因为金额小就只判个一年半载,那等于是在向所有潜在的暴徒释放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只要每次少抢点,就可以无限次地持刀行凶。 倘若如此,我们每个人在夜深人静踏上归途时,那迢迢前路都将荆棘满布,每一步都似在艰难跋涉,令人心生忧惧。 法律之所以展现出它狰狞的一面,是因为它在兜底。这11年的刑期,本质上是社会在为普通人的安全感买单。 对于王某来说,从18岁到29岁,这本该是一个男人最黄金的十年,如今只能在铁窗里度过。这是他为那盲目“义气”付出的代价,更是对规则蔑视的对价。冲动行事无视规矩,终让他在错误之途越走越远,这番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而对于围观的我们,这场判决是一声迟到的惊雷。它告诫所有家长和年轻人: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闹着玩”,只有铁板钉钉的因果。自由很贵,千万别用犯罪去试探它的标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