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42岁的邻居大嫂对丈夫吼道: “老娘一丝不挂,你无动于衷,人家漏个沟,你眼珠子都要冒出来。老娘虽然是徐娘半老,但也是有胸有臀有腰,风韵犹存。你看见我就像看见鬼一样,躲躲闪闪。而其他跟你不相干的那些女人,其貌不扬,你却垂涎三尺。是不是男人结婚久了都是这个德性?” 这话听着像泼妇骂街,细品全是血泪。 哪怕最泼辣的女人,在枕边人面前脱下最后一件衣服时,心里都是藏着一份期待的。 期待什么? 哪怕不是激情似火,至少也该是一句由衷的赞叹,或者一个贪婪的眼神。 可现实呢? 现实是一盆冷水,兜头浇灭了你所有的兴致。 你明明身段未走,风韵犹存,在他眼里却成了一块会呼吸的墙皮。 你看他,对你这副白花花的身子视而不见,像躲避瘟疫一样翻个身,背对着你打呼噜。 可一旦到了街上,那眼珠子就像上了发条的雷达,逮着个露大腿的、露背的,哪怕是只有几分姿色的,那眼光都能把人家的衣服给扒光了。 这时候你才明白,不是你不行,是他在你这里“阳痿”了。 这“阳痿”,不单是身体上的,更是心理上的。 这就是婚姻最残忍的地方:它把“占有”变成了“厌倦”。 古人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男人这生物,骨子里都带着点贱气。 家里的饭,再香也是柴米油盐的俗气;外面的屎,没尝着都觉得是新鲜的香气。 你在他面前,是那个要交水电费的、要管孩子作业的、要唠叨他少抽烟的黄脸婆。 你的肉体是真实的,可那份“性致”早就被生活的一地鸡毛给磨没了。 他看你一眼,看到的不是你的胸你的腰,看到的是他逃避不掉的责任,是他平庸琐碎的一生。 而外面的女人呢? 那是陌生的风景,是哪怕看一眼都不用付成本的幻想。 她们代表着“非日常”,代表着“不用负责”。 他眼珠子冒出来的,不是对那个女人的欲望,是对他死水一微生活的渴望。 所以,别傻了。 别再为了这个男人,在镜子前折腾半天,换什么蕾丝,喷什么香水。 试图用身体去讨好一个对你产生“审美疲劳”的男人,这本身就是一种悲哀。 你越是低到尘埃里求他看你一眼,他越觉得你廉价。 这就好比一道天天吃的家常菜,哪怕厨艺再精,吃十年也得腻。 这时候你要做的,不是换着法子往菜里加味精,而是干脆撤了这桌席,让他饿着。 女人这辈子,最大的误区就是把自己当成男人的“附属品”。 觉得只有他想要你了,你才有价值。 错。 大错特错。 你的胸你的腰你的风韵,是老天赏给你的礼物,是为了让你自己赏心悦目,是为了让你在阳光下走路带风,而不是为了在他那双浑浊的眼睛里寻找存在感。 他看不见,是他瞎。 他不动心,是他心脏衰竭。 与其在深夜里对着他的背影叹气,不如穿好衣服,画个精致的妆,推开门走出去。 去跳舞,去健身,去和姐妹喝茶,去在大街上昂首挺胸地做别人的风景。 等到哪一天,你真的不在乎他看不看你的时候,你反而会发现,那双死鱼眼又开始往你身上瞟了。 人性就是这样,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婚姻到最后,拼的不是姿色,是“不在乎”。 你把自己活成了一束光,就别怕有人看不见。 若是这束光照不亮他的眼,那就照向别处,或者干脆关灯,让他自己在黑夜里瞎摸去。 记住,老娘的价值,不取决于老娘脱了衣服你看不看,而取决于老娘穿上衣服,谁都不敢轻看。 别再问男人是不是都这副德性了。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日子是过给自己的,身子是长在自己身上的。 把那个想在他眼里找“我是谁”的念头给掐死。 你是你,你是独一无二的风景,他爱看不看,不看滚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