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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255万买了一楼,销售说买房有80方私家花园,可是交付后却被通知私家花园变

女子花255万买了一楼,销售说买房有80方私家花园,可是交付后却被通知私家花园变公用了。女子质疑这是销售欺诈,可经理却说买房“带”花园,不是“送”花园!女子:“那我有病,花更多钱的买一楼? 边女士站在自己新交付的“一楼豪宅”前,看着原本承诺的80㎡私家花园被划为公共绿地,心彻底凉了。 这本该是一场圆梦之旅。边女士酷爱园艺,梦想着在自家小院种满月季、绣球和薄荷,清晨泡一壶茶,在花香中醒来。 2024年10月,她在看中一套近100㎡的一楼房源,总价255万元——比同楼层其他户型贵出近30万。销售经理拍着胸脯保证:“买房带80方私家花园,独立使用,还能用木栅栏围起来!另外送工具间、送车位!” 聊天记录白纸黑字: “边姐,您放心,这个花园就是给您家的,别人不能进,您可以种花、喝茶、养宠物,完全私密!” 边女士信了。她甚至主动放弃更通风、更明亮的中高楼层,咬牙选了一楼——只因那个“私家花园”的承诺,是她掏空六个钱包也要换来的诗意生活。 可2025年12月底交房当天,房开却一纸通知:“该区域为小区公共绿地,禁止围挡、硬化或私自占用。” 她冲到现场一看:所谓“私家花园”,不过是楼前一块普通草坪,与其他单元共享,连个隔离带都没有。想种花?不行;想围个篱笆?违法! 更讽刺的是,她查了备案价——楼上98㎡的房子,比她便宜好多。而她多花的钱,买的竟是一个“可以坐坐”的幻觉? 边女士认为这是销售欺诈,找到售楼部讨说法,经理一脸无辜:“我们从规划开始就明确,这块地是公共的!销售说的‘带花园’,意思是房子前面本来就有花园存在,不是说产权或使用权归你。” “所以你们的意思是,我多花30万,就买了个‘能坐在公共草坪上晒太阳’的资格?”边女士声音发抖。 此事曝光后,网友怒不可遏: “文字游戏玩得真溜!‘带花园’=‘能看到花园’?” “一楼本身缺陷多,溢价全靠花园撑。现在花园没了,真会忽悠人啊!” “销售承诺写进聊天记录都不算数?那以后买房是不是得全程录音录像+公证?” “这不是误会,是典型的‘样板间式欺诈’——用美好想象诱导你签合同,交付时告诉你‘那是效果图’。” 也有法律人士指出:若销售在推广中明确承诺“私家”“独立使用”“可围合”,且该承诺对购房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即便未写入合同,也可能构成《民法典》第472条规定的“要约”,开发商需承担违约或欺诈责任。 我认为,这场“花园变公区”的闹剧,撕开了楼市营销最肮脏的套路:用诗意的语言包装法律的漏洞,用“带”字偷换“赠”字,用“存在”冒充“归属”。 开发商深谙人性——知道一楼难卖,就画个花园;知道老人爱种菜,就说“可耕种”;知道年轻人要私密,就暗示“专属”。可一旦交付,立马甩锅:“合同没写,概不负责。” 更可怕的是,这种操作已成行业潜规则。当“销售话术”比合同还管用,当“聊天记录”敌不过一句“以规划为准”,普通购房者拿什么保护自己? 边女士不是贪图便宜,而是相信了“所见即所得”的基本诚信。可现实告诉她:在某些开发商眼里,你的梦想,只是他们定价的筹码;你的信任,只是他们脱责的废纸。 法律必须亮剑:若“私家花园”是促成交易的关键因素,就不能以“文字游戏”免责。 否则,明天他们就能说:“买房带西湖景观”——结果你只能在5公里外眺望。房子可以没有花园,但市场不能没有底线。 否则,下一个边女士,可能花300万,只为买一句:“您可以在小区里呼吸新鲜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