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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不冤!这11年不是“2600块”的价,而是多次抢劫+寻衅滋事+认罪态度差叠加

一点不冤!这11年不是“2600块”的价,而是多次抢劫+寻衅滋事+认罪态度差叠加的必然结果。 一、核心事实(远超“闹着玩”) - 5天3次抢劫:伙同他人暴力殴打、威胁受害人,抵押/置换手机、抢现金、逼转账,累计2600元,属《刑法》第263条“多次抢劫”加重情节,起刑就是10年以上。 - 5起寻衅滋事前科:2022-2024年多次殴打他人,屡教不改。 - 数罪并罚:抢劫罪判10年,寻衅滋事罪判2年,合并执行11年;同案犯因自首、认罪悔罪仅判4年,对比更显公正。 二、法律关键 抢劫罪量刑核心是社会危害性,而非金额。哪怕抢1块钱,暴力抢劫也构成犯罪;多次抢劫主观恶性大,必须重罚。18岁已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孩子打闹”不能成为违法借口。 素材来源于网络,侵权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