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TVB女星陈嘉仪放弃抢救老公遭儿子责怪一事近日引发关注。 2019年,陈嘉仪的丈夫因糖尿病导致心、肾等多器官衰竭,生命垂危。医生表示,若通过“插喉”(将管子插入肺部输氧)或许能延长数日生命,但过程极其痛苦且病情无法逆转。陈嘉仪认为插喉抢救是“医疗酷刑”,为让丈夫“体面离世”,她拒绝了该方案并签署了同意书。 然而,这一决定遭到了儿子的强烈反对。儿子在病房内含泪质问她“为什么能救却不救爸爸”,母子关系因此彻底破裂,至今未愈。陈嘉仪如今独居内地珠海,仍背负着巨大心理压力,儿子的质问声时常在耳边回响。她已向子女表明,自己未来离世时也拒绝一切无效抢救,“需要尊严地离开”。 从法律层面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家属有权以患者最佳利益做出医疗决策,陈嘉仪的决定符合“避免无意义治疗”的医疗伦理,并未违法。此事引发了公众关于生命尊严与孝道伦理的讨论,凸显了在生命末期医疗决策中,“生命尊严”与“生命长度”的矛盾,以及患者或配偶意愿与子女决策权之间的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