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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女士离世前留下3000万元遗产给未成年的女儿,却引发了前夫与朋友之间的法律纠纷

蒋女士离世前留下3000万元遗产给未成年的女儿,却引发了前夫与朋友之间的法律纠纷,究竟谁有权继承这笔巨额财产? 近日,深圳发生一起备受关注的遗产纠纷案。2023年4月,蒋女士因卵巢癌不幸离世,她在遗嘱中将价值3000万元的财产留给未成年女儿,并指定朋友王先生为监护人。然而,蒋女士的前夫张先生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蒋女士在遗嘱中提到“希望王先生照顾女儿”,实际上是一种附义务的遗赠。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先生和遗嘱执行人卢女士归还股权或支付相应收益。经过审理,南山区人民法院认定蒋女士的遗嘱真实有效,驳回了张先生的诉求。法院指出,蒋女士在遗嘱中并未明确要求王先生履行抚养义务,且其指定的监护人与其前夫并无冲突。此判决不仅明确了遗嘱自由原则,也为其他面临类似情况的家庭提供了参考。 蒋女士遗产争议 蒋女士遗产 临终财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