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是孰非?”湖北,一男子跟女网友聊天,女网友说自己老公出差去了,男子觉得这是一种暗示,之后开车200多公里去找女网友,女网友说家里不合适,男子便提出去酒店,女网友同意,男子觉得有戏,想和她深入交流时,却遭到了女网友的抗拒并报了警,男子因此被判强 J罪。 从武汉到咸宁,高速路上的里程表疯狂跳动了200多公里,而在最终的刑事判决书上,这段疯狂的代价被定格为一年六个月。 这不是电影桥段,而是2024年10月发生在湖北的一桩荒诞现实。1996年出生的王某,彼时还是个被家里催婚催得焦头烂额的单身汉,却在社交软件上盯着已婚女子李某的自拍入了迷。 两人的关系从一开始就透着诡异的错位。王某表白过,李某也明确拒绝过——理由很硬,她有老公。然而,李某的拒绝并非决绝。表面上虽推辞,实则仍沉溺于异性的关怀呵护,甚至还会主动向王某敞开心扉,倾诉内心的隐秘情思。 在王某那个装满“男性凝视”的大脑解码器里,这种“拒而不绝”根本不是边界感模糊,而是欲拒还迎的情趣。直到案发当晚,李某随口发来的一句“老公出差,独自在家”,彻底烧断了王某理智的保险丝。 他甚至没怎么过脑子,直接把这句话翻译成了“今晚哪怕我也行”的性暗示。无视了李某口头上“别来、太远、不合适”的劝阻,他一脚油门踩到了200公里外的咸宁。 见面的场景极具讽刺意味。李某下楼见了面,拒绝让他进家门,却鬼使神差地同意去酒店“坐坐、吃点东西”。她以为这是一场以此换彼的情绪交易,只要守住最后底线就行。而在王某看来,踏入酒店房间的那一刻,契约就已经达成了。 酒店房间里,王某掏出了一条预先准备好的合金项链,亲手给李某戴上。李某并未拒却这份礼物,面对王某强行塞来的那罐啤酒,他也未坚决推辞,最终半推半就地将酒饮下。 酒精让李某感到头晕,她起身想走,王某觉得“前戏”铺垫已足,不再掩饰。借着搀扶的名义,他直接把李某按在了床上。那一刻,所有的温情面纱被撕碎,只剩下赤裸裸的暴力压制。 如果不是李某的丈夫恰好打来电话,如果不是李某机智地借口接电话并发短信让丈夫报警,这起案件的定性恐怕会更加惨烈。看着李某在手机上疯狂输入报警信息,王某那股精虫上脑的狠劲瞬间被恐惧取代,落荒而逃。 被捕后的王某觉得冤枉透顶。在法庭上,他抛出了一套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逻辑:她收了我的项链,喝了我的酒,跟我进了房间,这难道不是默许吗?而且我又没真做成,怎么能算强奸? 但这套逻辑在法律面前碰得粉碎。法院的判决给出了最强硬的回击:社交边界的模糊,绝不等同于性自主权的让渡。不管她收了什么礼物,进了什么房间,只要在最后关头说了“不”,强行推进就是犯罪。 至于“没得逞”,那是因为受害者的反抗和外界力量的介入,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只要那只手按下去的时候带着强迫的意图,强奸罪(未遂)的钉子就已经钉死了。 回头看这起发生在一年多前的案子,最让人背脊发凉的不是罪行本身,而是那种普遍存在的认知错位。有些男性总以为女性的礼貌和贪小便宜是“可进攻信号”,把意淫当成了现实的通行证。 而对于女性而言,这个代价同样沉重。法律确实会保护不完美的受害者,但在那个封闭的酒店房间里,法律无法替你挡下第一波暴力。不要用自己的人身安全,去测试一个精虫上脑之人的道德底线,那条合金项链,真的不值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