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晨助理已触及行政违法金晨助理因在2025年3月的交通事故处理中向交警谎称自己是驾驶员,被警方明确认定为行政违法,该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件核心事实与法律定性助理行为构成行政违法警方调查确认,2025年3月16日金晨驾车发生单车事故(避让流浪犬撞上路牌及围墙)后,助理徐某青在交警调查时谎称自己是实际驾驶人。该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法定处罚为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但事故至调查时已超6个月行政追诉期,实际处罚可能免于执行。金晨的法律责任界定不构成肇事逃逸:金晨因面部开放性创伤紧急赴上海就医,并安排助理留现场报警,主观上无逃避法律追究意图,符合法律豁免情形。顶包责任争议:警方通报未提及金晨指使顶包。若其知情或默许,涉嫌共同行政违法;若无证据证明,则仅助理担责。金晨需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如扣分、罚款),但无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