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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面前,亲情一文不值!”河南开封,女子受不了酗酒,还有暴力倾向的丈夫,就和他

“金钱面前,亲情一文不值!”河南开封,女子受不了酗酒,还有暴力倾向的丈夫,就和他离了婚,结果没几天,前夫就意外离世了,留下一笔10万左右的抚恤金,女子和前公公婆婆商量好,自己的女儿大概拿6万,前婆婆大概拿4万,他们签了协议,事后,前公公婆婆却将孙女告上法庭,他们大概要拿6万元。 王女士看着酗酒,又有暴力倾向的丈夫,她又看着才7岁的女儿,内心非常痛苦。 这样的丈夫,她是一天也不想和他过下去了,可离了婚,就害了女儿,但不离婚,就害了她的一辈子。 她考虑了很久很久,也痛苦了很久,最终决定,不能迷失自己的人生,只有自己过好了,才能给女儿带来更好的生活,她和丈夫离了婚。 让她想不到的是,离婚才几天时间,前夫居然就出意外了,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只留下一封遗嘱,和10万元左右的抚恤金。遗嘱上写着,所有的财产归女儿所有。 有了这份遗嘱,王女士终于放心了,有了这10万元的抚恤金,她也能给女儿更好的生活。 事情却不如她所愿,前公公婆婆得知儿子的离世,有一笔10万元的抚恤金,他们找上门来了,要求分这笔抚恤金,为此,前公公拿干农活的钢叉,叉王女士,让王女士手上都是淤青。 无奈之下,王女士拿出遗嘱,两个老人不敢多说话,但他们表示,多少要分一点。 看着两个老人,也实在可怜,王女士便和他们协商,签下协议,同意分这笔抚恤金,其中她的女儿拿六成,钱公公放弃继承,前婆婆拿四成。 大家签好协议,也按照协议先分了6万,因为这6万是先转过来的,还有4万左右还没有到手。 本来按照这个协议,前婆婆拿到手里的钱大概是4万左右。 但后来,那4万左右的钱拿到手,王女士却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前公公婆婆居然把她的女儿给起诉了,要求重新分配这笔抚恤金,这10万元左右的钱,要求分三份,女儿一份,父亲一份,母亲一份。 如此算来,王女士的女儿应当拿到的钱是3万多元,前公公婆婆两人拿到的钱应该是6万多元。 可是按照这样的分法,就违背了他们之前签的协议,更何况王女士的前夫是有遗嘱的,所有的财产是留给他女儿的,本来前公公婆婆就不能分走一分钱的。 现在前公公婆婆居然起诉她女儿,王女士当然不同意,这笔钱是用来养育她女儿的,她不能让前公公婆婆拿走她女儿的成长费用。 也到了这一刻,她才真正地看清了前公公婆婆的嘴脸,这个时候她更是想起了一件事情,才明白为何公公婆婆会如此贪婪。 原来就在她新婚的前夜,前婆婆就跟王女士说,王女士的丈夫不是她亲生儿子。 当时王女士并没有想太多,反正自己也是成年人,跟她过日子的是自己的丈夫,又不是前婆婆,她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只是后来,她才发现,前夫和前公公婆婆的关系真的非常糟糕。 王女士生了女儿,女儿都7岁了,前公公婆婆连孩子的面都没有见过,可以说,不单是王女士的前夫对这两个老人没有感情,就连王女士和女儿,与这两个老人都没有什么感情。 现在为了钱,这两个老人是彻底地不顾亲情了,居然起诉自己的孙女,既然两个老人都不愿意念及亲情,王女士自然也不愿意把钱给老人,双方对簿公堂。 那么这笔钱该怎么分呢? 首先,王女士的前夫留有遗嘱,遗嘱已经明确说明财产留给女儿,那么这笔抚恤金应当分给王女士的女儿。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这种情况下,王女士只需要证明遗嘱是有效的,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可以不给前公公婆婆分这笔抚恤金。 其次,前公公婆婆出尔反尔,不讲诚信,不利于家风建设。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既然大家都已经签过协议,约定好孩子拿六成,前婆婆拿四成,那么就应当按照协议进行。 现在,前公公婆婆起诉孙女,这行为非常伤感情,王女士有权不给前公公婆婆分钱。 不过经过协商,前婆婆愿意按协议分钱,王女士也愿意放下分歧,按照协议进行。 那么你对老人的做法有何看法?

评论列表

十四属相
十四属相 3
2026-01-30 21:11
这遗嘱有个屁用 他父母白把他养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