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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的明珍珍, 身负14条人命,最终被执行死刑。 法庭上她哭得浑身发抖,语无伦

29岁的明珍珍, 身负14条人命,最终被执行死刑。 法庭上她哭得浑身发抖,语无伦次;警局里低头认罪,点头如捣蒜;高铁上甚至踩断自己的手指哭求活命,装出一副极度悔改又怕死的模样,但这一切都洗不掉她心底的污垢。 谁能想到,这个在最后时刻丑态百出的女人,手上沾着14条活生生的人命。那些被她伤害的人,有放学路上的孩子,有晚归的上班族,还有好心给她指路的老人。每一条生命背后,都是一个破碎的家庭,都是无数个夜晚的以泪洗面。 她在法庭上哭,不是因为后悔杀了人,怕是因为终于意识到自己逃不掉了。那眼泪里没有半分对受害者的愧疚,全是对死亡的恐惧。想想那些被她夺走生命的人,他们临死前该多绝望?那个被抢走书包的小姑娘,可能还想着回家吃妈妈做的红烧肉;那个加班到深夜的年轻人,口袋里还揣着给女友买的戒指。这些人再也没机会完成未竟的事,而明珍珍却在死前还想着用自残、哭求来博取一丝生机,太讽刺了。 警局里的认罪,与其说是悔改,不如说是知道抵赖没用。证据摆在那儿,14条人命的线索像一张网,把她牢牢罩住,想狡辩都没缝隙。她点头如捣蒜,不过是想显得“配合”,万一能从轻发落呢?可法律不是菜市场,不是装装样子就能讨价还价的。 最让人不齿的是高铁上那出戏。踩断自己的手指,疼吗?肯定疼,但这疼比得上失去亲人的疼吗?那些受害者的家属,每次想起亲人最后一刻的画面,心都像被刀剜一样,这种疼能持续一辈子。明珍珍的疼,不过是为了活命演的戏,血是真的,可心是假的。 有人说她可能是一时糊涂,可14条人命,怎么看都不是一时糊涂能解释的。这背后藏着的,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她把杀人当成解决问题的手段,把别人的痛苦当成自己脱罪的筹码,从第一条人命开始,她的心就已经烂透了。 法律最终给了她应有的惩罚,死刑,这不是残忍,是公道。这14条人命,总得有人来偿还。那些受害者的名字,或许会随着时间被一些人淡忘,但法律的判决会记得,这世间还有是非曲直,还有善恶有报。 明珍珍到死可能都没明白,她装出来的悔改和怕死,在14条人命面前,轻得像鸿毛。生命不是可以随意践踏的野草,每个人的存在都该被尊重,这是最基本的底线,谁碰了,谁就得付出代价。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08
用户10xxx08 13
2026-01-30 19:13
长得太丑了。必须杀。

吴小王 回复 01-30 22:53
好看就不用杀了吗,这种人死一百次都不过分

周苗苗
周苗苗 10
2026-01-30 18:38
人在做,天在看。罪有应得。
坐看云起
坐看云起 9
2026-01-30 22:08
天狂有雨,人狂有祸
君当如兰
君当如兰 5
2026-01-30 20:56
想看看她被枪毙前的模样
李羊习习
李羊习习 3
2026-01-30 20:22
就该凌迟处死它,这些手里人命太多了![裂开]
用户21xxx77
用户21xxx77 3
2026-01-30 21:57
这女人被谁干过,有出来说话的吗
用户10xxx17
用户10xxx17 2
2026-01-30 23:14
一个小丑
用户10xxx59
用户10xxx59 2
2026-01-30 18:44
应该不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