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下的海阳湖周边,一架无人机擅自升空至366米高空,远超法定限高3倍多!这惊险一幕,最终换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1月28日20时许,连州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市民罗某在连州镇海阳湖周边管制空域有一架无人机疑似“黑飞”。民警迅速处置,将涉嫌“黑飞”的罗某抓获。
经核查,罗某在未经任何批准手续,同时未向国家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的前提下,操控轻型无人机在海阳湖管制空域内超高飞行,该区域为明确划定的管制空域,而罗某操控的无人机飞行高度更是达到了366米,远超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轻型无人机120米飞行高度上限,极易干扰空中交通秩序,对周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罗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连州公安提醒: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必须依法完成飞行审批,严格遵守管制空域、飞行高度等管理规定。任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都将依法予以处罚,提醒广大市民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合规飞行。
广州日报新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