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住在区社会福利中心的杨兰香奶奶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成功领取并核销了我区首笔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800元电子消费券。
“原来一个月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之类的加起来要3000多元,现在消费券抵扣了800元,自己只要支付2000多元,帮我们家庭减轻了很多负担。”杨兰香奶奶的儿媳陈女士表示,杨奶奶今年86岁了,两年前因为中风导致重度失能,为了让老人能够得到全天候的照顾,家人将其送入区社会福利中心,这项惠民补贴政策的落地,为这个家庭送去了实打实的关怀与慰藉。

作为江都首笔兑现的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养老补贴,杨兰香奶奶的案例为全区符合条件的老年群体提供了清晰示范。补贴政策究竟覆盖哪些老人?电子消费券能抵扣哪些服务?申领流程是否复杂、使用时有哪些注意事项?针对这些老年朋友及家属最关心的核心问题,记者结合政策文件与实际办理流程,进行了系统化梳理,为大家逐一答疑解惑。
此次补贴政策依据国家相关通知要求落地实施,覆盖全区符合条件的老年群体。补贴对象为居住地在江都区、年满60周岁,且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评估确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避免重复享受待遇。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按月发放,不可折现,仅可用于在我区已入库的合规养老服务机构消费。其中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抵扣比例为50%,机构养老服务券抵扣比例为40%。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多项服务内容,每月累计补贴不超过800元。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配偶、子女、社区工作人员等)可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账号并提交申请,申请后由民政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评估。审核通过后,民政部门将发放消费券,后续每月1日自动发放,消费券当月有效、次月失效。
本次补贴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至12月。我区将以此次政策实施为契机,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推广“养老+物业”“养老+家政”等模式,推动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同时,区民政部门将联合村(社区)、老年协会等力量,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政策宣讲,方便群众咨询办理,确保惠民政策直达快享,让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切实感受到政策温暖。
审核:朱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