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辽宁日报
省人大代表肖姗姗:
电动自行车充电配套设施建设,是各地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我所在的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东塔社区,探索出了一套可行的方案:我们把原有自行车棚统一改造为充电区,可同时满足100余辆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需求。这些设备都接入了正规电源,支持扫码付费,配备充满自动断电、遇水断电等安全保护功能,既保障了便捷性,也守住了安全底线。
从全省层面来看,随着老旧小区改造的深入,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配套服务会同步纳入规划。目前,鞍山市推行的由物业对接专业充电公司,社区配合电力部门科学选址的改造模式值得借鉴,该模式确保了充电设施的数量、点位能够精准匹配居民的实际需求,从根源上化解了“禁进楼却无处充电”的现实矛盾。
省人大代表魏鸿雁:
我认为要从源头强化安全管理,从严查处假冒伪劣、不合格电池生产销售行为,严禁问题电池流入市场,为后续规范居民充电安全打好基础。
严格监管执法是推动规范落地的重要保障。我建议,在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引导居民树立规范充电意识的基础上,对有充电设施仍违规“飞线充电”“电瓶上楼”等行为,应依法采取约束措施,让规范充电有法可依,推动居民逐步养成安全充电的良好习惯。
针对居民使用公共充电设施的顾虑,建议对现有的充电区域实施改造,配套安防监控设施,切实打消居民“怕丢车、怕丢电瓶”的担忧。同时,充电区域应当建立超时占位计费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提高充电资源利用效率,避免设施闲置浪费。
本报记者黄岩陈博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