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周大妈的邻居丢了15000块钱,怀疑是她偷的,骂了两周。周大妈一气之下找了记者,说:“我很冤枉,我要上电视自证清白!” 听完周大妈的诉说,记者找到邻居,问他们为什么怀疑周大妈。女邻居说,自己在院子里摘花生,离开了一会儿钱就没了,所以怀疑是住得近的人偷的。 男邻居说,小偷的脚印留在了椅子上,是一个女士脚印。记者表示,光凭一个脚印也不能怀疑是周大妈啊,毕竟监控也没有拍到。 可男邻居说,自从他家丢钱后,周大妈两口子见到他一直躲着走,好像生怕被他看见,所以他觉得他们是做贼心虚。 听到邻居的话,周大妈非常气愤,诅咒发誓说,自己绝对没有偷钱,兔子不吃窝边草,谁会去招惹邻居,对于这件事情,自己将奉陪到底! 随后记者采访了村干部,对方表示,这件事情警方已经介入,正在调查中。 看完视频,感觉周大妈有可能是被冤枉的。第一,在采访中,男邻居提到,藏钱的地方非常隐蔽,连自己的儿女都不知道,那既然是这样,作为邻居的周大妈怎么知道的呢? 第二,做了错事的人不会喜欢把事情闹大,周大妈特意找了记者扩大此事的影响,还要求上电视,不像是心里有鬼的人。 不得不说,邻居丢了钱,既没有目击者,又没有被监控拍到,仅仅觉得周大妈两口子的表现不太正常就怀疑对方偷钱,颇有些疑邻偷斧的意思。 从心理学上讲,身边有人丢东西,因为担心被怀疑而表现有些不自然,也是正常的,不能仅凭这一点就判定对方偷了东西。 谁主张谁举证,没有实际证据的猜测是站不住脚的。 周大妈的邻居要想让事情水落石出,还是应该去找更有说服力的证据,仅凭怀疑就说钱是人家偷的,还对人家侮辱谩骂,这样有可能涉嫌诽谤罪,钱没找着倒先犯了法,大家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