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郑州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2026年1月13日,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民警在工作中查获,杨某某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杨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2026年1月15日,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王某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因违反《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王某岐被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6年1月16日,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宁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因违反《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宁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四:2026年1月16日,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民警在工作中查获,张某某非法运输大量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张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目前,郑州市全域为禁放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可立即拨打11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进行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