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上班期间顶撞上司,上司怒骂其“滚蛋”,谁知男子真的就“滚”回了家,此后半个月都未曾打卡上班。老板知道后以旷工为由将男子开除,谁知男子却申请了劳动仲裁,称自己只是在执行老板的决策,老板却非法解除了劳动合同。仲裁并未支持男子,男子将老板告上法院,法院判了! 这事得从2012年说起,彭某进了上海这家公司,一干就是好几年,后来还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当上了综合管理部经理,按说也是公司的老员工了。 没想到2020年5月15号开工作安排会的时候,彭某对办公室主任安排的活儿不满意,当场就顶了回去,不配合工作,弄得场面挺僵。 散会后他去找老板汇报,本想争取支持,结果老板站在主任那边,让他服从安排,彭某脾气也上来了,又跟老板吵了起来,争执里老板急了,吼了句“滚”。 彭某一听这话,当时就觉得是被解雇了,转身就出了公司,从第二天开始就没再去上班,在家等着公司给说法。 这一等就是十几天,到5月29号,他实在等不及,带着老婆一起回公司找老板面谈。老板这时候才说,那天的“滚”就是句气话,不是真要开了他。 彭某赶紧问那还能不能继续干,结果老板没给准话,就说“回去等通知”。这话听着含糊,彭某也没法子,只能接着在家等,自然还是没去上班。 哪知道等来了个晴天霹雳,6月9号公司寄来一封《劳动合同解除函告》,说他从5月15号起擅自离岗,旷工好多天,按制度算自动离职。 更让人不舒服的是,这封解除函连公司公章都没盖。彭某气坏了,自己明明是听了老板的话才走的,后来要上班又被让等着,怎么就成旷工了?他立马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工资差额、加班费还有违法开除的赔偿金,一共18万多。 可仲裁结果没全支持他,只判公司给工资差额和加班费那些小钱,赔偿金压根没提。彭某不服气,干脆告到了法院。 一审法院审完说,双方对“滚”字的理解不一样,彭某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老板是要解雇他,而且劳动关系没解除,员工就该上班,所以公司按旷工开除没毛病。 这话可把彭某急坏了,明明是老板先让他滚的,怎么反倒成了自己的错?他接着上诉,这才有了反转。 二审法院的说法才算公道。法官查清楚了,从5月16号到29号彭某没上班的这些天,公司从来没主动联系过他让他回来,就算有次工作人员跟他沟通别的事,也没提上班的事。 更关键的是5月29号那次面谈,彭某主动要求回去上班,老板却只让他等通知,没说让他第二天就到岗,也没说要等多久。 这就明摆着是公司指令不清啊,彭某不是故意不来上班,是不知道该咋办,总不能上赶着去碰壁吧? 所以二审直接改判了,说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彭某根本没道理,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得赔彭某15.98万元。这判决一出来,不少人觉得解气,可也有人纳闷,老板就说了句气话,怎么就得赔这么多? 有些老板可能觉得自己是老板,想骂就骂,想让员工走就走,可法律不认这个。员工就算顶撞了上司,老板也得按规矩处理,不能凭着脾气来。 像这起案子里,老板要是当时吵完架冷静下来,第二天就叫彭某回来谈话,说清楚是气话,让他好好上班,哪会有后面这些事?就算真要解雇,也得拿出合法理由,走正规流程,该给的补偿给到位,哪至于最后赔上近16万? 彭某这边其实也有点冲动,当时要是多问一句“您是让我现在出去冷静下,还是不用来上班了?”把话问清楚,可能也不会有这么长时间的纠纷。但话说回来,换成谁在气头上,听见老板吼“滚”,都容易往解雇那边想,这也怪不得他。 说到底,这案子就是给所有老板敲了个警钟:管理员工不能凭情绪,说话办事得有谱,指令要明确,流程要正规。 别觉得员工好欺负,真闹到法院,法律只看事实和证据,不会因为你是老板就偏袒你。那句“滚”字值16万,看着是笔巨款,其实是给老板的情绪失控买了单,太不值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