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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末,孙传芳下令处决被俘的施从滨,手下劝说:“我们打内战,对待俘虏不宜杀

1925年末,孙传芳下令处决被俘的施从滨,手下劝说:“我们打内战,对待俘虏不宜杀戮,不如押送南京监禁。”孙传芳不听,将施从滨处决后,让人在白布上用红字写上“新任安徽督办施从滨之头”,暴尸三日。 孙传芳这人,当时有个外号叫“笑面虎”,脸上常带笑容,下起手来却狠辣无比。手下军官的劝说是符合那时军阀混战“潜规则”的——大家虽然打得你死我活,但对待对方被俘的高级将领,一般不会轻易杀头。 毕竟今天你杀我的人,明天我抓了你的人也可能照方抓药,更别提背后还有各种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和江湖规矩。押送南京监禁,是条大家都过得去的路。可孙传芳偏不,他就要用最极端、最侮辱人的方式,来奠定自己的威名。 为什么非要这么做?看看当时的形势就明白了。那是1925年冬天,孙传芳作为直系后期的大将,刚刚在浙奉战争中击溃了奉系军阀张宗昌的部队,势头正盛。施从滨是张宗昌的前敌总指挥,在安徽固镇兵败被俘。安徽这块地盘,正是孙传芳志在必得的。处决一个败军之将,在孙传芳看来,绝不仅仅是为了泄愤。 他要的是一种恐怖的宣传效果,一种强有力的心理震慑。把那写着官衔的白布红字往尸体旁一插,暴尸于闹市,就是要告诉所有人:跟我孙传芳作对,就是这个下场,管你是什么督办、什么总指挥。他要砸碎的,是奉系军队的士气,也是未来潜在对手的胆量。 这件事最残忍之处,在于它彻底撕下了那层本就脆弱的“战争礼仪”遮羞布。民国军阀混战,固然残酷,但上层将领之间往往还维持着一点旧式的人情体面,因为谁都保不准明天是否需要合作或投降。 孙传芳此举,开启了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他把内战彻底推向了一种更赤裸裸的、充满血腥私仇的深渊。这不是两军交锋,这更像是一种江湖式的“立威”与“祭旗”,充满了个人权势的炫耀与对生命极度的漠视。 暴尸三日,这个细节尤其令人不寒而栗。它不仅是对死者的极大侮辱,更是对生者,尤其是施从滨部属和亲人的一种残酷折磨与警告。这种刻意延长痛苦、展示权力的行为,暴露了孙传芳性格中冷酷、乖戾的一面。他或许认为这样能让自己显得更强大、更不可侵犯,但在许多人心中,包括他的一些部下心里,种下的可能是恐惧与反感并存的种子。 历史常常有回响,而且响声沉重。孙传芳大概万万没想到,他这为了立威的一杀,为十年后自己的结局埋下了伏笔。施从滨有一个女儿,名叫施剑翘。父亲惨死、暴尸的噩耗传来,当时年仅二十岁的她立志复仇。 经过长达十年的精心准备与等待,机会终于在1935年到来。在天津一座佛堂里,施剑翘用手枪刺杀了已下野隐居、正在听经的孙传芳,随后坦然自首,并散发传单声明是为父报仇。这就是轰动全国的“施剑翘刺杀孙传芳案”。 孙传芳当年用最公开的方式处决别人,十年后,也以一种极具戏剧性的公开方式,终结于仇家女儿之手。这场跨越十年的因果,成了民国史上最富传奇色彩的复仇故事之一,也让孙传芳的暴行最终以这样一种方式被历史牢牢记住。 回过头看,孙传芳杀施从滨,暴尸示众,在当时或许暂时达到了他震慑对手的目的。但从更长的历史维度看,这是一步十足的臭棋。它极大地损害了他的政治声誉,让许多潜在的合作者望而却步——谁能放心与如此不守底线、行事酷烈的人共事? 它更在道义上彻底失去了高度,将其军阀的本质暴露无遗。战争固然无情,但对待已放下武器的俘虏,尤其是高级将领的态度,往往能看出一方统帅的格局与心性。孙传芳的选择,暴露了他的短视与残暴。 那个混乱的时代,人命如草芥,权力是唯一的法则。孙传芳的举动,是那个法则下产出的一个极端案例。它让我们看到,当武力失去最起码的人道约束,当权力沦为纯粹的恐怖表演时,会催生出怎样扭曲的行为与连锁的悲剧。 施从滨的死,孙传芳后来的亡,都是那个时代无序与暴力螺旋上升的缩影。历史的评价从不缺席,它以自己特有的方式,记下了这笔血债,并最终完成了某种意义上的清算。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本文史实参考自《国家人文历史》杂志对“施剑翘复仇案”及相关军阀历史的权威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