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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柔性调解”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近日,武川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与柔性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促成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据了解,被告段某某因资金需求向原告韩某某借款3万元,约定月利率3%,被告李某某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段某某未能按期归还本息,双方多次更换借条,最终形成本金232200元的借条,其中包含了将利息计入本金的复利部分,被告刘某某在后续借条中签字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段某某仍未履约,韩某某将三被告诉至武川县人民法院。

庭审中,双方就借款利率及复利计算产生争议。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诉请的借款本息中包含超出法律保护范围的复利部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超出法定限度的利息不受保护。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段某某需归还韩某某借款本息共计11万元,分三期支付,李某某、刘某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段某某逾期支付第一笔款项,则需支付本息共计12万元。

调解书生效后,段某某仍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无奈之下,韩某某向武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武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开展财产查控与线索摸排,但段某某名下无足额可供执行财产,且长期隐匿行踪,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在此期间,担保人李某某主动履行保证责任,代为偿还9万余元,但剩余款项仍未结清。为维护法律尊严与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始终未放弃追查,将段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通过多方联动排查其下落。

2026年年初,经过缜密侦查,执行干警终于获取段某某的活动线索,成功将其控制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对法律的威严与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段某某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主动表达了还款意愿。考虑到段某某的实际经济状况,执行干警再次组织双方调解,促成新的执行和解协议:段某某于2026年1月先行支付4000元,自2026年2月起每月偿还1000元,直至全部款项结清。鉴于被执行人已部分履行且认错态度诚恳,经申请人书面申请,法院依法解除续行拘留措施。

丨校读:商乐

丨审核:王伊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