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市交管部门依法对肇事逃逸的晏某某作出罚款18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当日执行拘留。
2025年12月30日0时许,宜阳新区明月北路消防救援大队对面,一声巨响打破深夜宁静。公交站台被撞得面目全非,肇事车辆留在现场,驾驶人却连夜逃离。
宜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宜阳大队民警接警后火速勘查,通过车辆信息锁定车主。不料车主称车辆已在离婚时判给前夫晏某某,未办理过户。
第二天,晏某某主动到案坦白,称其驾驶证因2023年醉驾被吊销,属“失驾”人员,事发时因捡手机导致车辆失控。此次事故造成车辆报废、站台损毁,合计损失10多万元。因“失驾”且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赔,所有损失由晏某某自行承担。
(龙海京芳宜记者张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