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竹山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连续作战
成功打掉一盗采绿松石犯罪团伙
一举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事件回顾

2026年1月,竹山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条涉嫌盗采绿松石的重要线索。获悉线索后,竹山县公安局第一时间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经过多日缜密侦查,办案民警成功将涉嫌盗采绿松石的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目前,竹山县公安局已对涉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一步,竹山县公安局将始终保持对涉矿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持续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对涉矿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以实际行动筑牢矿产资源保护防线,全力守护竹山生态安全。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
[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长安哥提醒
非法采矿
不仅破坏自然环境
和生态平衡
还会对国家矿产资源
造成不可逆的毁坏
切莫贪图私利、以身试法
来源/平安竹山
编辑/一楠、韩晓玲责编/国华终审/徐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