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衣柜门一开,一股尘封的味道扑出来。我伸手,拨开层层叠叠的新款大衣,直接摸向最里面

衣柜门一开,一股尘封的味道扑出来。我伸手,拨开层层叠叠的新款大衣,直接摸向最里面的那个角落。 一件压了快十年的皮羽绒服。 拎出来那一下,衣架都在抖。当年咬碎牙花了小几千,心疼得我好几个月没敢下馆子。 手指一碰上那皮子,我整个人都定住了。没有一丝龟裂,软得像块温热的巧克力,滑溜溜的。拉开拉链,里面的羽绒蓬松得像刚买回来。 我套上身,往镜子前一站。 就三秒,一股热气从后背“轰”一下就起来了,暖得人想叹气。 可我的手,就停在拉链头上,怎么也提不上去。 镜子里的人,穿着这件版型有点“实在”的羽绒服,怎么看,脑门上都像贴了张条:品味停滞的中年阿姨。 我能想象到,就这么走出去,地铁里那些小姑娘瞥过来的眼神,一秒扫过,嘴角带着一丝了然。 我甚至都想好了她们的潜台词:哟,这衣服,年头不小了吧。 一件能让我在零下七度的风里横着走的宝贝,我竟然在怕几个陌生人的眼神? 为了一句可能根本就不存在的“真土”,我就得把真金白银换来的暖和,再锁回柜子里发霉? 我盯着镜子里的自己,足足看了一分钟。 外面,风刮得窗户都在响。 去他的。 我猛地一抬手,拉链“唰”地一声,直接拉到顶。金属头磕在下巴上,冰凉一下,然后迅速被体温捂热。 舒服,暖和,我自己喜欢。 这不就够了? 什么叫过时?让自己在寒风里冻得哆嗦,那才叫真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