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公告,就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正式通知公司债权人。根据公告,公司已通过相关股东决议,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A股及H股股份并予以注销,此举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需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
回购注销背景:股东已审议通过相关方案
公告显示,中国中冶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A股及H股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据了解,公司此前已分别于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中国中冶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对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说明。
债权人权利:可在规定期限内要求清偿或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中冶此次回购股份注销涉及注册资本减少,需依法通知债权人。公告明确,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6年1月23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公告同时强调,若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按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回购注销程序将按法定程序推进。
债权申报指南:材料、时间及方式明确
为便于债权人申报,公告详细列明了申报所需材料、时间及方式:
债权人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其中,法人债权人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债权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3月8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中国中冶表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市场人士指出,此次回购注销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后续进展需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及债权人申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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