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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法院:法治护航“破立重生”

“真没想到,企业虽然破产了,但我们职工权益还能得到保障!”拿着刚刚签订的合同,陕西某实业有限公司职工王师傅的眼眶湿润了。

这家曾濒临破产的企业,在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护航下,通过清算转重整引入1.4亿元债转股,盘活5亿余元资产,化解债务15亿元,不仅摆脱了债务危机,更重拾了发展活力。这起获评2025年全省法院府院联动典型案例的案件,正是商洛中院以“一核三化”工作法推动破产审判现代化的生动缩影。

面对企业优胜劣汰、资源优化配置、风险防范化解的新形势新要求,商洛中院立足秦岭南麓区域经济实际,以支部建设为核心,深耕精细化、专业化、互动化审判模式,实现融合效能、办案质效、审判能力、共治效能“四提升”,让破产审判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硬核支撑”,书写了一曲“破而后立、浴火重生”的司法赞歌。

党建红为核激活融合“新引擎”

“党建与业务不是两张皮,而是拧成一股绳的‘双引擎’。”商洛中院民三庭庭长、党支部书记李楠在主题党日活动上的发言,道出了破产审判工作的“密码”。作为破产审判责任部门,该庭以“党建红”“营商绿”“智慧蓝”三色汇聚合力,持续擦亮“知慧商法赋能创新”党建品牌。

“每次参加党建活动,都能感受到责任在肩。”民三庭法官助理胡雨欣说,“在指导基层法院办理某化工厂破产案时,我们遇到职工安置棘手问题,正是党员干警面对问题,攻坚克难,多次协调相关部门,才妥善解决了210名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及债权问题。”党建引领下,支部堡垒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增强,实现了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2025年,部门多项工作获上级表扬,多篇理论成果获中省奖项。

如今,在商洛中院破产审判领域,“红色引擎”持续发力。从案件受理到资产处置,从职工安置到债权人权益保护,党员干警始终冲锋在前,让法治温度通过党建引领传递到破产审判的每一个环节。

精细审理为基跑出办案“加速度”

“没想到破产程序这么顺畅,从申请到立案,还有专业指导,省去了好多麻烦。”某破产企业申请人刘先生对商洛中院的前端服务赞不绝口。这背后,是商洛中院探索“优、快、精”精细化审理模式的不懈努力。

在破产案件审理中,商洛中院坚持前端服务“优”字当头。与破产管理人协会签署《企业破产前端服务机制合作备忘录》,要求在立案审查前为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政策指导等全流程服务。“很多企业对破产程序不了解,我们提前介入,就是要帮他们理清思路。”商洛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负责人李博介绍,通过前端服务,不少企业避免盲目诉讼,实现平稳过渡。

执破融合“快”字提效,是商洛中院的另一项创新举措。针对“执行难”与“破产慢”衔接问题,法院深耕执行与破产“五度”融合理念,畅通“执转破”立、审、执全链条对接机制。由破产法官、执行法官共同组成专项督导小组,赴7县区对被执行人为企业的终本执行案件进行排查,推动终本案件高效转入破产程序。

“有些企业符合破产条件,却困在执行程序里,资产无法盘活,债权人权益也得不到保障。”商洛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夏文明说,“我们通过专项排查,已推动3件终本案件顺利转入破产清算,实现‘移得出、立得准、破得好’。”

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商洛中院坚持“精”字为要,以“解剖麻雀”态度繁案精办。依托“十个一”建设,将精品案件意识贯穿全流程,通过典型案例示范带动制度完善。陕西某实业有限公司清算转重整案就是其中的典范。该案中,企业因资金链断裂陷入困境,200余名职工面临失业风险,法院多次组织债权人会议,协调投资方,最终促成1.4亿元债转股,不仅盘活5亿余元企业资产,更有力保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专业审判为魂锻造司法“主力军”

“破产审判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没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可不行。”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芳斌表示。为应对审判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商洛两级法院以合力、学习、共建为要点,全力打造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是提升专业能力的有效路径。近年来,商洛中院组织干警先后赴南方地区、先进单位调研学习,吸收借鉴破产审判的成熟经验和创新做法。“这些破产重整模式给了我们很大启发,特别是在引入战略投资者、盘活存量资产方面,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李楠说。通过学习交流,干警们开阔了视野,补齐了短板,办案理念和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深化院校共建,为专业发展注入持久动力。商洛中院与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专项培训、学术研讨等活动。“与高校合作,既能让我们及时掌握破产法学的最新理论成果,又能为高校提供实践案例,实现教学相长。”2025年,在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上,该院民三庭法官分享实践经验,得到广泛认可,撰写的“执转破”理论文章被《人民法院报》刊发。

专业化建设成效体现在具体案件中。在某化工厂破产案中,审判团队精准把握法律政策,平衡各方利益,妥善解决了职工安置、债权清偿等关键问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联动破圈为翼凝聚共治“向心力”

“破产审判不是法院一家的事,需要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张芳斌表示,为破解破产审理中的协调难题,商洛中院以“司法+”联动体系为支撑,紧扣制度、协会、行政三个关键点,实现共治共赢效能叠加。

制度先行,为破产审判筑牢基础。商洛中院制定《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破产案件的规定》;编印《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破产审判业务制度汇编》,让破产审判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同时,扩充破产管理人名册,发布《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办法》《进一步强化对破产管理人履职管理监督的规定》等,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指导。

司法与行政衔接,为破产审判赋能增效。商洛中院主动对接商洛市发改、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推动解决破产经费不足、破产管理人查询信息难、开设账户难等问题,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府院联动机制。商洛中院牵头的营商环境评价“办理破产”指标持续位于全省第一方阵,4个案例入选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

破立之间,见证担当;重生之路,彰显温度。商洛中院的破产审判实践,不仅让市场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让债权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更让司法的温度温暖着每一个受困企业和职工。未来,商洛中院将继续以更优司法服务、更强责任担当,书写破产审判现代化新篇章,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