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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查6起案件!黄石公安严打无人机“黑飞”

长江网讯(记者高喜明通讯员熊静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不到1个月,就查处了6起无人机“黑飞”案件。1月22日,黄石公安呼吁广大无人机持有人积极配合登记备案工作。

无人机“黑飞”,被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纳入规制范畴,并设定了相应处罚措施。新规落地后,黄石公安迅速行动,以雷霆之势整治无人机“黑飞”乱象,守护城市低空安全。1月7日,阳新县公安局查处黄石市首例个人无人机“黑飞”案件。1月10日,大冶市公安局查处大冶市首例个人无人机“黑飞”案件。1月11日,西塞山区分局查处黄石市首例单位无人机“黑飞”案件……不到1个月时间,黄石公安就查处了6起无人机“黑飞”案件,其中两起案件的当事人被没收无人机并罚款。

黄石市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民警开展无人机反制工作。通讯员秦浩摄

“黑飞”,通常指未进行实名登记、未取得相应飞行资质、未在批准空域内飞行或未向空管部门报备等违规操作行为。近年来,随着无人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其使用量呈激增态势。然而,与之相伴的是未经批准的“黑飞”行为日益增多,给空中交通秩序、公共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安全是低空经济的生命线。”黄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规的出台和实名登记备案通告的发布并非要“限制飞行”,而是旨在推动无人机飞行实现“合法、安全、可溯”的规范化管理。

无人机持有人实名登记后需于7日内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备案,或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即可完成线上实名备案。对于不实名登记备案和“黑飞”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黄石公安呼吁,请广大无人机持有人积极配合登记备案工作,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违反无人机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低空飞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