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浙江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等被罚款475万元。同时,冯翡艳、张旭霞、赵海波、郑鹏、夏胜因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等,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对公贷款管理不审慎等。
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罚款880万元;对徐杨、钱子昂、沈潜威、郑和兵、鲍莹、林望、吴瑶、高原、许玲、童中宁、曹水洪、章俊、王东慧、徐明焱、吴早生、郑闻凯、朱军、陈方明警告。
浙江金融监管局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等。
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罚款475万元;对冯翡艳、张旭霞、赵海波、郑鹏、夏胜警告。
浙江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