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老人拿着唱戏机进店,说充电器坏了。店主拿了一个新的给他,结果老人不付钱转身就走!店主赶紧提醒老人没付钱,可老人不但不付款,反而辱骂店主刚去世的老母亲,还对店主动手,店主忍无可忍还击了一下,结果被判刑10个月! “他拿东西不付钱,骂我家婆婆,还动手打人,难道我老公就不能反抗一下吗?为什么先动手的是他,坐牢的却是我老公?这公平吗?” 赵女士见到调解员,委屈的不行,她觉得自己老公就是冤枉的! 赵女士向调解员还原了事情的经过,她和老公老李(化名)开了一家不起眼的小电器店里,靠卖唱戏机、充电器、小家电勉强维生。 那天下午,老人走进店里,手里拿着一台老旧的唱戏机,说:“帮我下载点戏曲。” 老李打量了一下老人,对他没有印象,不确定老人是不是自己这边买的,便客气地说:“如果您有购买发票,我们可以免费下载;没有的话,得收费。” 老人摆摆手:“这机子是别人送的,没发票。那算了,不下了——你先给我拿个充电器,我这个坏了。” 老李没多想,从柜台里取出一个通用型充电器递过去。老人当场插上试了试,点头说“能用”,转身就往外走。 老李以为老人年纪大、一时糊涂忘了付钱,赶紧追到门口提醒:“老人家,充电器还没给钱呢。” 没想到,这句话像点燃了炸 药桶。老人突然暴怒,指着老李破口大骂,还“问候”老李的母亲! 老李瞬间血冲头顶。母亲刚去世,如今竟被人如此辱骂,于是愤怒质问:“你凭什么骂我妈?” 可老人非但不停,反而冲上来,用头狠狠往老李脸上猛撞,让老李踉跄后退。 在极度羞辱与身体冲击下,老李终于没忍住,抬手推挡了一下。 老人立刻捂脸倒地,大喊“打人了!” 随后,老人被送医,诊断为“鼻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警方介入后,以故意伤害罪将老李刑事拘留。 尽管老李坚称自己是被辱骂+被撞击后的本能防卫,但法院最终认定:其行为超出必要限度,不构成正当防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赵女士得知判决后崩溃大哭:“我老公没主动打人,是被骂亡母、被用头撞脸才推了一下!为什么先动手的是他,坐牢的却是我老公?这公平吗?” 她跟调解员申诉,反复强调:“如果今天有人骂你母亲,你还不能还嘴、不能挡一下,那我们普通人活着还有尊严吗?” 此事曝光后,舆论迅速撕裂!支持老李的网友怒不可遏: “骂逝者是最恶毒的攻击!换我我也忍不了。法律不能只看‘谁先动手’,更要看‘谁先伤人’!” “用头撞脸已经是暴力行为了,还不算‘不法侵害’?那要等对方掏出刀才算防卫?” 也有部分声音认为判罚合理:“如果人人都以‘被骂’为由动手,社会秩序怎么维持?克制才是成年人的责任。” 我认为,这起案件最令人心寒的,不是10个月刑期,而是法律在“程序正义”中,碾碎了一个普通人最后的尊严防线。 当一个刚失去母亲的男人,面对恶毒咒骂和头部撞击,连一次本能的推挡都被视为“犯罪”那法律保护的,究竟是秩序,还是施暴者的嚣张? 我们总说“克制是美德”,但若克制的代价是任人践踏至亲、侮辱人格、身体受袭而不得反抗,那这种“美德”,不过是强加给弱者的枷锁。 真正的法治,不该逼人在“坐牢”和“忍辱”之间做选择。而是当你被侵犯时,法律会站在你身后,而不是把你推进牢房。 否则,今天判的是老李,明天吓退的,就是所有不敢还手的普通人——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坏人嚣张,而是好人连愤怒都不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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