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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入画来幸福宜居无限好——“十四五”时期乐都区生态环境工作综述

图为乐都区朝阳山片区一隅。

隆冬时节,在海东市乐都区湟水河畔,成群渔鸥振翅翩跹,与白鹭、天鹅等水鸟共栖浅滩……这些对水质与栖息地要求严苛的“生态使者”,用逐年递增的数量、持续延长的停留时间,成为乐都区“十四五”期间生态治理成效最直观的见证。

湟水河老鸦峡断面水质从2021年、2022年的Ⅳ类标准稳步提升至2023年、2024年的Ⅲ类标准,2025年1月至10月持续保持Ⅲ类标准;2021年至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保持在94.4%以上……一组组亮眼数据振奋人心。

“十四五”时期,乐都区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为乐都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厚植了生态根基。

精准治污守青绿

“以前每到供暖季,总担心雾霾影响出行,现在抬头就是蓝天,空气又清新,每天傍晚在湟水河边散步成了全家人的习惯。”家住碾伯街道古城大街的李先生笑着说。

这一变化,源于乐都区“十四五”期间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持续发力。五年来,乐都区生态环境局以“抑尘、减煤、控车、治企、增绿”五大举措为抓手,打出大气污染防治“组合拳”,严格执行《乐都区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乐都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针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矿山开采等扬尘污染重点领域,乐都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强化现场监管、规范作业流程、推广湿法作业等措施,有效遏制扬尘污染扩散;全面推进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常态化开展在用机动车、检验机构、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检查,从源头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扎实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完成23台10蒸吨以下承压燃煤锅炉排查整治,停止高耗能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推动6台14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3家铁合金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实现工业废气达标排放全覆盖。印发《关于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违法行为的通告》,让“禁烧令”变成“守护令”。

水环境治理同样成效显著。为筑牢群众饮水安全防线,乐都区扎实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引胜沟仓家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高庙镇羊官沟水源地、寿乐镇土官沟水源地、共和乡克什加水源地等10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任务,7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竣工,瞿昙镇等7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纳入市级建设项目序列,正有序推进。

针对湟水河流域排污口问题,乐都区制定《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支流排污口整治方案》,持续开展227个干流排口及46个重点支流排口排查整治,建立“排查—监测—溯源—整治”闭环管理机制,实现排污口动态监管;督促8座小水电站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加强涉水企业监管,指导运营单位优化处理工艺,提升应对进水水质、水量及气候变化的能力,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标本兼治护沃土

“土壤是生态环境的基石,守护土壤安全就是守护群众的生活家园。”乐都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乐都区始终把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全面筑牢土壤环境安全防线。

在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管控方面,乐都区严格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及建设用地风险防控措施,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坚决杜绝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利用行为,确保土地资源安全可持续利用。针对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推动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在固体废物与辐射安全监管方面,乐都区强化辐射安全、医疗废物及固体废物全流程监管,持续推进该区产废单位网上申报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确保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制定实施《乐都区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5—2027年)》,全面排查辖区内固体废物倾倒点,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步推进整改修复工作,有效防范土壤污染风险。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等各项制度,确保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守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铁腕监管促长效

生态环境保护,既要精准治污,更要严格监管。“十四五”期间,乐都区生态环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严格的环评审批、有力的执法监管、广泛的社会参与,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共治格局。

在环评与审批监管方面,乐都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从严把好新建项目环境审批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说“不”。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跟踪督办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在执法监管与信访处置方面,乐都区生态环境局完善企业监管机制,增加对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实时监测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状况,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畅通环境信访渠道,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及时受理群众环境诉求,截至目前,共受理办结信访件143件,办结率达100%,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梳理上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线索6件,让生态环境损害者承担应有责任。

乐都区出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对查实的举报线索给予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主体责任,制定《乐都区安全生产领域“三违”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指导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站在新起点,乐都区将持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巩固拓展生态成果为基础,以服务发展大局为目标,以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为重点,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让蓝天常驻、青山常绿、碧水长流成为常态。(全媒体记者周晓华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