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596,证券简称:正帆科技)于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6〕13号),警示函指出公司在总经理会议运作及投资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
根据公告披露,上海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正帆科技存在两大方面问题。一是总经理会议运作不规范,具体表现为《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未规定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人员,执委会实际代行总经理会议职能,但公司未规定执委会运作机制,亦未保存执委会相关的具体会议记录,缺乏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该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10号、〔2022〕2号、〔2023〕62号、〔2025〕6号)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号)的相关规定。
二是投资管理不规范,公司制度未能覆盖实际开展的投资活动,缺失对外投资实施流程、投后管理、投资收回、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审批权限、执委会审议投资事项机制等内容。此外,执委会审议投资事项无会议记录,个别亏损投资项目清算方案审议过程无具体记录,上述情况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上海证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决定对正帆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表示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后续将切实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告同时明确,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