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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又惹事了!河北秦皇岛,一男子的父亲去世,男子特意举办丧宴宴请宾客。可不曾想,

喝酒又惹事了!河北秦皇岛,一男子的父亲去世,男子特意举办丧宴宴请宾客。可不曾想,一宾客在丧宴上饮酒后,在回家路途中发生事故,最终经救治无效死亡。 在河北秦皇岛,一场本该寄托哀思的白事宴席,最终竟演变成了一场令人扼腕的“案中案”。 宾客张某在推杯换盏的喧嚣之后,独自骑着二轮电动车踏上归途,却在半路因车辆失控重重摔倒,最终因严重的颅脑损伤撒手人寰。 家属的悲痛瞬间转化为愤怒,一纸诉状将丧宴的主人刘某、组织者贾某以及同桌共饮的周某共计3人告上了法庭,张口便是26万余元的巨额索赔。然而,法院最终的一纸判决却让围观群众惊掉了下巴——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这三位被告一分钱都不用赔! 这看似“绝情”的判决背后,到底藏着怎样的法律逻辑?这件事,值得每一个端起酒杯的成年人深读三遍。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91.82mg/100ml,这冰冷的数字宛如一份无情的死亡判决书,清晰地昭示着危险与灾祸,令人不寒而栗。 交警出具的检测报告,字字冰冷,句句诛心:张某体内的酒精浓度高达191.82mg/100ml。它不仅是醉驾标准的两倍有余,更是将一个人的神经系统推向了彻底崩溃的边缘。 试想一下,当他跨上电动车的那一刻,车把在他手中恐怕已经抖得像筛子一样,眼前的路面或许早已重叠成了虚幻的双影。即便是在这种神志不清的状态下,他依然选择了拧动油门。可家属不这么看,他们把矛头指向了三个“陪酒人”。在家属的认知里,这场悲剧必须有人买单。 丧宴的主人刘某,因为父亲刚走,正沉浸在悲痛中忙着张罗后事,全程根本就没有上桌吃饭。组织者贾某,他的任务仅仅是负责订酒店和安排座位,席间压根没劝过张某一口酒。至于同桌的周某,更是安安静静地吃自己的饭,连碰杯这种常规社交动作都没有。 但在家属看来,逻辑却异常简单粗暴:“你们提供了酒,就该看着他别喝醉,他醉了,就该拦着他别骑车。”这番话听起来似乎带着几分朴素的人情道理?但法律的法槌,偏偏就没有敲在这所谓的人情上。 法官翻开《民法典》第1165条,严肃地敲了敲桌子:“侵权责任的前提是'过错',你得证明这三个人做错了什么。”我们来复盘一下这三人的行为:刘某作为主人压根不在场,不知情。贾某作为组织者尽职尽责,没劝酒。既没人按着张某喝,也没人逼着他骑车,何错之有? 最终结果,一审驳回,二审维持原判,家属主张的26万赔偿金,一分钱也没拿到。这判决乍一听“冷血”,细一想却扎心地讲道理。成年人喝酒,就跟开车必须系安全带一样,这是保全自己性命的本分,绝不是别人的义务。 为了讲透这个理,我们不妨看看隔壁云南鹤庆发生在2025年5月的那起更为极端的案子。在那起案件中,死者杨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竟然飙升到了恐怖的793.06mg/100ml,这个数值足以让医学专家都感到震惊。 最终法院是怎么判的?在此次事件中,死者杨某需自行承担高达95%的责任。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身为主家的母某甲,仅承担了2%的赔偿责任。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悬殊?是谁主动端起了杯子?又是谁执意骑上了那辆通往鬼门关的交通工具? 散场时,如果你发现客人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你必须得帮忙叫个车、找个人护送回家。 做不到,一旦出了事,你就得承担补充责任。回到秦皇岛的案子,刘某他们之所以能全身而退、完全免责,核心原因就在于张某是“自主饮酒”且“独立离场”。 在这整个过程中,中间没有任何人强迫、没有任何人怂恿,主家甚至连一个劝阻的机会都没有。这就好比你自己去商场走路不看路摔了一跤,你不能怪商场没给你配个贴身保镖,除非你能证明地板明明湿滑商场却没放警示牌。 追根溯源,这场令人扼腕的悲剧,宛如一记重锤,敲响了全民法治的警钟,堪称一堂付出惨痛代价的普法大课,敦促着每一个人增强法治意识。它用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所有端起酒杯的人:别拿“感情深一口闷”当令箭。命是自己的,家是自己的,法律绝不会为你的任性买单。 同时也告诉所有办宴席的主人家:人情归人情,该劝的酒必须劝,该拦的人必须拦,别等真出了事再说“我不知道”。你以为你是在豪爽助兴,在法律眼里,你那就是在实施“共同侵权”。 酒,犹如一把双刃剑。它可在觥筹交错间点燃欢愉,让氛围炽热似火;却也可能在酩酊大醉时化作夺命勾魂的厉鬼,悄然将生命推向深渊。下次举杯之前,请务必在心里掂量掂量,这杯酒到底值不值得用一条命去换。 毕竟,当法槌最终落下时,哭的永远不会是秉公执法的法官,而是那些本可以避免悲剧发生的破碎家庭。 信息来源:男子吃丧宴与他人拼酒,回家后身亡 家属起诉主家和同桌共7人索赔33万元,一审判了——2025-10-10 12:00·红星新闻

评论列表

xxxl10
xxxl10 2
2026-01-18 13:13
总之就是死哪儿讹哪儿,,总归讹点钱,不能白死。这种东西真是没有礼义廉耻。
狂野客
狂野客 1
2026-01-18 13:19
这真要判有罪,那以后喜酒白酒都不用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