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目!在河南的一个城郊小区,离婚半年后,母亲悄悄去看四岁女儿,远远就见孩子穿着尿不湿,上身秋衣,腿上空着,脚下套着一双成人男鞋,鞋跟拖着走,见到她也不吭,眼神直直的。 母亲站在原地,脚像灌了铅一样挪不动,手攥着给孩子买的新衣服和零食,包装袋的边角硌着手心都没察觉。 她想喊女儿的小名,喉咙却像被什么堵着,只能看着孩子就那样站在空落落的水泥路上,风刮过孩子单薄的秋衣,掀起衣角时,能看到孩子腰侧露出的尿不湿边缘,松松垮垮的没贴好。 那片尿不湿明显已经用了很久,边缘泛着黄,和孩子身上洗得发白的秋衣凑在一起,在灰蒙蒙的城郊背景里,显得格外刺眼。 母亲的视线从孩子的上身移到脚下,那双成人男鞋是孩子父亲的,鞋帮高过孩子的脚踝,孩子站着的时候,鞋跟还在地上拖着,每动一下,鞋底就会在水泥地上蹭出一道浅痕,像是在地上画着孩子无人照料的委屈。 母亲慢慢往孩子的方向走,脚步放得极轻,生怕惊到孩子。孩子的目光这才稍微动了动,却还是没出声,只是定定盯着她的脸,眼神里没有往日见到她时的欢喜,也没有哭闹,就那样木木的,仿佛眼前的人只是一个陌生的过客。 母亲蹲下来,试图伸手去牵孩子的小手,孩子却往后退了半步,小身子微微缩着,那双过大的男鞋在地上蹭出刺耳的声响,这声响像细针一样,一下下扎进母亲的心里。 她这才发现,孩子的指甲缝里积着黑泥,小手冰凉,摸上去没有一点四岁孩子该有的软嫩,反倒是粗糙得像摸在砂纸上面。 离婚时的画面突然涌进母亲的脑海,那时她和前夫为了抚养权争得面红耳赤,前夫拍着胸脯说自己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说她一个女人在外打工,连自己都顾不上,根本没能力照顾孩子。法院最终将孩子判给了前夫,理由是前夫在本地有固定住所,而母亲需要跨省打工维持生计。 母亲虽有不甘,却也想着毕竟是亲生女儿,前夫再怎么样也不会亏待孩子,可眼前的景象,让她连质问的力气都快没了,只觉得心口堵得慌,眼泪不受控制地往下掉,砸在地上的枯叶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后来母亲从小区邻居口中慢慢拼凑出了孩子这半年的生活状态。前夫离婚后心思根本没在孩子身上,白天出去打零工,常常把孩子独自锁在家里,晚上回来也只是随便给孩子塞点冷饭冷菜,连基本的穿衣洗漱都懒得管。 给孩子穿尿不湿,是因为前夫嫌孩子尿床洗裤子麻烦,索性一整天都给孩子裹着,哪怕孩子已经四岁,早就到了该戒掉尿不湿的年纪;那双成人男鞋是家里随手找的,前夫觉得孩子小,随便穿穿就行,根本没考虑过孩子穿着合不合适,会不会摔跟头,更没想着给孩子买一双合脚的鞋。 邻居说,偶尔能看到孩子被前夫放出来在楼下待着,孩子也不跑不跳,就那样站在固定的角落,有人跟她说话,她也只是摇摇头或者点点头,从来不会主动开口。 四岁的孩子本该是活泼好动、黏着父母的年纪,会追着大人喊妈妈,会举着零食跟同伴分享,会因为一点小事哭鼻子也会因为一颗糖破涕为笑。 可家庭的破碎和照顾的长期缺失,让这个孩子渐渐收起了所有的活泼,变得沉默又怯懦。母亲试着跟孩子说话,问她想不想妈妈,问她想吃什么玩什么,孩子只是低着头,手指抠着秋衣的衣角,半天才从喉咙里挤出一个模糊的音节,再追问,就只是抿着嘴不吭声了。 母亲知道,孩子不是不想说,是这半年的空白,让她连表达情绪的能力都慢慢淡了,亲子间本该紧密的联结,被这半年的忽视磨得快要断了。 母亲当天就找到前夫,提出要变更抚养权,前夫一开始还强硬反驳,说自己每天打工赚钱养家,已经尽到了父亲的责任,是母亲太矫情。 可当母亲把孩子当时的样子拍下来,又拿出邻居的证言,还有孩子身上磕碰的淤青照片时,前夫的气焰慢慢弱了下去,最后只是蹲在地上抽烟,半天说了一句“我也没想到会这样”。母亲没再多说,只是带着孩子去了附近的童装店,给孩子买了合身的秋衣秋裤、软底的运动鞋,又买了孩子小时候最爱吃的酸奶和饼干。 给孩子换衣服的时候,孩子突然伸手拽住了母亲的衣角,小小的力气却抓得很紧,母亲回头看时,孩子的眼眶红了,却还是没哭出来,只是那样看着她,像是怕她再走掉。 办理抚养权变更的过程并不容易,母亲跑了好几次民政局和法院,还特意找了社区工作人员帮忙协调,为了能时刻陪着孩子,她索性辞掉了外地的工作,在老家的超市找了份理货的兼职,虽然工资不高,却能每天守着孩子。她每天晚上给孩子讲故事,早上陪孩子吃早饭,周末带着孩子去公园玩,一点点把孩子缺失的陪伴补回来。 慢慢的,孩子开始主动喊妈妈,会拿着积木跟母亲分享自己搭的小房子,会在母亲下班回家时,举着拖鞋跑到门口,眼神里的木然渐渐褪去,重新有了孩子该有的灵动。 婚姻的结束从来都不该是孩子幸福的终点,夫妻之间的矛盾与隔阂,更不该转嫁到无辜的孩子身上。父母的身份不会因为离婚而消失,养育的责任也不该因为家庭的破碎而被搁置。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