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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妻子与邻居有染,男子半夜翻墙,打开邻居家液化气。邻居起身如厕,及时发现并关闭

怀疑妻子与邻居有染,男子半夜翻墙,打开邻居家液化气。邻居起身如厕,及时发现并关闭液化气。男人被判故意杀人罪。 危险发生在今年的正月,老李半夜上厕所经过客厅时,突然闻到一股浓烈的液化气味道。 他摸进了厨房,发现液化气罐已被打开,罐中的气体通过软管被引到客厅里。 警方接警调查后,很快就抓到了嫌疑人老刘。他和老李是邻居,墙挨着墙。 他交代说,自己怀疑妻子和老李有不正当关系,一时气愤,就想“吓唬”一下老李,绝没有杀害对方的意图。 不过,公诉机关还是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起诉了老刘。 网友可能会有疑问:怎么能证明老刘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意图呢?没有人员伤亡的后果,为什么一定要追究老刘的刑事责任呢? 大家要注意本案的作案工具是液化气罐,不同于刀具等凶器。 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而且大家在晚上入睡后,习惯性都会关闭门窗。 释放的液化气在密闭的空间内聚集,一旦遇到明火,比如开关灯,都有可能引起剧烈的爆炸,后果将是毁灭性的。 虽然老刘辩称:自己担心煤气会真的把李家人毒死,想到液化气店主曾经说过“再次按压减压阀按钮,就能把气关掉”,所以他按了按钮之后,才翻墙离开。 老刘无非想证明自己并没有故意杀害李家人的想法。 但专家经过鉴定得出结论:按压减压阀按钮,并没有关闭液化气。案发房子的液化气浓度已经达到了极限值,具备了发生爆炸的实质性危险。 法院经过审理,最后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老刘有期徒刑4年。 之所以从轻判处4年有期徒刑,考虑到了老刘犯罪行为未遂,没有造成实际的伤害,动机虽然恶劣,但不属于蓄谋已久的犯罪行为,到案后也能如实供述罪行。 老刘因为自己的疑心,一时的冲动,换来了4年的铁窗生活。但他也该庆幸,液化气罐没有爆炸,自己还有机会重新开始。 你觉得本案中,老刘是故意杀人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欢迎到评论区留言~